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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開挖 新北2倍計費3月實施
為避免道路常挖補,新北去年即調整挖路收費標準,從原來單件計價400元調升為900元,並按天數收取每天200元,若重複開挖還要審查理由並收取雙倍基本費,新制預計3月1日上路。
新北市養工處挖掘管理科長王孝倫說,若已公告歲修並全面銑鋪,規定2年內禁挖,一般計畫性挖掘或汰換管線都不得重複挖掘;民生性案件則不禁止,但要收取兩倍基本費。
王孝倫指出,新北、台北及桃園等直轄市道路挖掘量都頗大,尤其近年建案多,很難完全要求一次完成,同一條路有些在上半年,有些下半年,都會有挖管線需求,但挖得太頻繁確實擾民,新北去年就研議精進措施。
王孝倫說,北市規費是申請費加上每日計費,桃園是每4天一次800元,新北過去僅收一案400元,去年研議調整,規畫每案許可費收取基本費900元,並按許可施工天數每天加收200元。
新北市政府做法是,前一年度會公布隔年專案道路,也會提早3個月現地會勘,相關單位把計畫案件做完後,市府就會設定為「禁挖」;若還要重複挖,市府會審查理由是否合理,並收取兩倍基本費1800元,並按許可施工日數按日加收200元。
王孝倫表示,提早公布相關計畫是希望減少重複挖掘,「新北市核發道路挖掘許可收費標準」去年11月預告修正,新制今年3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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