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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建議汰換里長公務車要雙軌制 新北:會依實際需求評估

因應減碳趨勢,里長公務機車也可選擇電動機車,民代表示,偏遠山區還是要使用油車,才會方便里長跑公務,建議市府實施雙軌並行制。新北民政局表示,原則上以電動機車為主,但會依照里長實際需求評估。
新北市議員呂家愷指出,市府協助里長汰換公務機車,但全面都換電動車並不實際,像部分鄰里屬山坡地形,電動機車馬力不足、續航力有限,影響上下坡安全性。若位處偏遠,社區周邊無充電站或設施稀少,臨時充電困難,易延誤公務行程,且維修不便,還要負擔每個月的電池月租費,也要擔心年長里長使用習慣差異。
呂家愷建議,市府應提供提供油車與電動車雙軌制選項,由里長依個人需求及里內地形條件自由選擇,增設充電站補助計畫,針對偏鄉、山坡地區優先建設充電設施;檢討電池租賃補助機制,適度補助低使用量者,減輕經濟負擔;辦理電動機車駕駛訓練,協助年長里長熟悉新式車輛操作。
民政局表示,依新北市公務機車汰換規定,燃油機車須使用滿6年且行駛里程數超過3萬公里、電動機車須使用滿6年。
民政局回應,有關里長公務機車汰換採雙軌並行制,原則以環保電動機車為主,但里長依實際條件提出需求,經民政局評估後,可選擇汰換為燃油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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