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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0農地違建 面積約28座籃球場

桃園市政府近期清查出10處大型農地違建,總面積逾1.1萬平方公尺,相當於28座籃球場,建管處昨表示,將於1個半月內全數拆除,拆除費用將向所有權人求償;另為防堵農地「長違建」,將從源頭管制,強化申請建照審查,不符規定即優先拆除。
桃園市都發局指出,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的施工中大型農地違建均列為最優先拆除標的,截至今年2月28日列管445案,已拆除計273案。最近清查將強拆的10處大型農地違建,分別為大園3件、平鎮2件、八德、蘆竹、龜山、中壢和新屋各1件,其中5件為興建中就被發現。
這10處違建查處時間都是近1年內違章建築,用途有工廠或當倉庫使用,違章面積都超過300平方公尺以上,最快的甚至3天就蓋好1座廠房。依規定,超過300坪以上即為大型農地,只能建置資材室等,不可設立工廠,若要擴大使用需向農業局申請執照,此類違章都未申請。
部分農地違章業者辯稱工廠存在已久,並非新建違章。建管處強調,會依據相關機關查處資料,如警察局現場臨檢紀錄等,佐證該農地違章近期施工中情形,只要發現是搶時搶蓋的農地工廠,就會依據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認定屬「已完成尚未進駐使用」的施工中違章,列為優先拆除。
建管處強調,針對農地違規行為,與各區公所合作比對清查,未來將研擬源頭管制,違建人若佯裝申請建照,卻無後續動作,就算提供建照申請掛號文件,查證有逾30日內未排審、未補件,或現況與申請圖說不相符等,列為優先執行拆除。針對大型農地及重複興建的違建,也將重啟強拆收費規定。
此外,今年2月市府公告實施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納管高風險場所,消防局已掌握有11家危險物品工廠其中9家沒有營業登記,後續追查若有違法事實且未修正,也將一併通報建管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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