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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使用年限且耐震不足 苗縣苑裡、造橋衛生所將重建

因建物逾使用年限且耐震不足,苗栗縣政府爭取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各獲得核定7千250萬元經費,將辦理苑裡及造橋衛生所重建;其中,造橋鄉衛生所將原地重建,苑裡鎮衛生所將搬遷至苑東里新建,未來並將規畫整合幼兒照顧及老人福利資源。
縣府衛生局表示,因造橋、苑裡兩地衛生所建物使用年限已超過30年,且建築物耐震能力不足,經衛福部盤點各衛生所狀況後,兩地衛生所各獲得核定7千250萬元補助重建。
其中,苑裡鎮衛生所現址因基地空間小,難以應付未來與社會處資源整合後所需,另由縣府花費二千餘萬向國產署購地,新址位於苑裡鎮苑東里,而造橋鄉衛生所則因空間足夠採取原地重建。
縣府社會處指出,縣府積極推動公共幼兒托育服務,建議資源整合,盼能運用新建衛生所空間,規畫設置小型親子館、臨時幼兒托育等,讓民眾前往衛生所接受服務時,親子也能就近使用新廳舍空間,目前相關計畫仍在討論中。
另外,由於造橋鄉老年人口多,鄉長徐連斌也建議新建衛生所可納入銀髮族照顧等資源,讓長者前往衛生所也能得到更充分的老人福利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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