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挖路「每36分鐘一案」挨批 市府下半年修法治亂象

桃園市道路挖掘近3年達3萬5000件,其中桃園區「平均每36分鐘就有一案開工」,不僅擾民還影響交通安全,引發民代批評。工務局回應,市府會預先整合年度計畫,避免同一路段重複開挖,下半年也將修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盼藉由提高道路修復管理費,促使管線單位提升施工效率。
議員凌濤表示,據統計,桃園區去年共有4491件道路挖掘案,今年截至目前已有2062案,以每案施工3天計算,去年平均每月有1125案,每天36案,等於每40分鐘就有一案施工;今年每月更高達1206案,每天39案,平均每36分鐘即有一案開工,比去年同期還要頻繁。
「路不是被車壓壞,是被挖壞的!」凌濤直言,大大小小的挖掘工程造成道路脆弱,挖掘過程中車輛經過又加劇路面破損,形成惡性循環,浪費納稅人的錢;此外,施工地點布滿三角錐,不僅上下班時間造成嚴重壅塞,在非尖峰時段,用路人也須閃躲施工區域,影響行車安全與效率。
養工處表示,桃園市2022至2025年道路工程挖掘案件總數約3萬5000件,施工次數前5名路段分別為平鎮區中豐路、中壢區新生路、中壢區山東路、中壢區民權路、中壢區中正路,主因與桃園市快速發展、人口持續移入有關。
工務局長汪在宙坦言,現行「桃園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已數年未修改,市府預計8月底前送市政會議審議,下半年會期送議會審查;修法方向將提高道路修復管理費並採「每日計價」制,促使管線單位提升效率。
養工處表示,為降低對市民生活影響,市府每年皆會主動召集各管線單位,針對機動性需求、新建案及年度計畫進行預先整合,避免同一路段重複開挖,目前每年成功整合案件達1000件以上;市府也強化交通維持要求,施工天數4日內的短期案件會訂定「簡易交通維持計畫」標準範本,長期案件則須依「桃園市道路工程施工交通維持計畫作業要點」,擬訂完整計畫並提報交通局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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