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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唯一8鄉鎮共有攤販市場要改建 7鄉鎮傾向同意賣地

日治時期彰化縣北斗郡面積涵蓋現今8鄉鎮,這8鄉鎮共有北斗鎮公有攤販市場土地,北斗鎮公所想拆建翻新攤販市場,逐一拜訪其餘7鄉鎮談買回土地事宜,初步獲同意計價方式採公告現值加四成,實際價格由各鄉鎮計算。
北斗郡包括北斗鎮、二林鎮、田尾鄉、埤頭鄉、芳苑鄉、大城鄉、竹塘鄉、溪州鄉,8鄉鎮共有土地幾乎集中北斗鎮東北區域的北斗神社舊址一帶,北斗鎮公所拆除違建開闢玄璣公園的土地,就是8鄉鎮市共有,因鎮公所做的是公共建設,可向各鄉鎮申請無償撥用。
北斗鎮公有攤販市場分為果菜市場、小吃市場、零售市場,總面積0.99公頃,市場建物老舊,尤其斗苑路一段的傳統攤販採光差、地面常潮濕、空氣充斥各種生食氣味。市公所觀察年餘,認為傳統市場逐漸流失客群,再不改善恐被淘汰,就計畫拆除老舊建物改蓋市場新大樓,首先遇到問題是和其餘7鄉鎮公所共有場土地,改善市場大小事都需逐一溝通。
北斗鎮公所有意價購市場土地,逐一拜託地主,大城、芳苑、二鎮等沿海鄉鎮公所認為這麼多年過去,名下飛地對於本身鄉鎮的使用率等於0,賣給北斗鎮公所整建既不浪費土地,又有多一點收入。7鄉鎮初步同意出售,大多要求北斗鎮公所按公告現值加四成買地,也有希望參考市價。
北斗鎮公所指出,公有地作公共用途可申請撥用,可能朝向有償撥用,待與7鄉鎮公所談妥,即可擬訂計畫提報縣政府地政處審查撥用作業。
縣政府表示,公有地若作為學校、道路等用途,公部門之間可申請無償撥用,北斗鎮市場是市場用地,鎮公所應申請無償撥用,購入價格為公告現值加四成,各鄉鎮公所可成立審議委員會審查地價是否合理,若沒地價審議委員會,可參考縣政府地價審議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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