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建案挖深9米 明年實施3階段勘驗
南部近年房市熱,大樓建案增多,台南下半年就有146案,然而今年就發生兩起大樓建案開挖地下室,出現地基塌陷釀周邊鄰宅受損,市府指出,明年元月起實施新制,開挖9公尺就要採3階段勘驗稽查;營造業者憂心,恐拖長工期。
今年3月,皇龍建設於五妃街與西門路口的建案,因連續壁施工疏失,導致路面崩塌形成巨坑,甚至吞噬1輛貨車,搶救過程還造成超高吊車翻覆,場面驚悚;隔月北區北華街1處危老建案開挖地下室,也導致鄰近住宅傾斜。南市工務局表示,皇龍建設案事故次日就完成修復,並於改善後復工,而北華街建案目前正與受損住戶協商解決,將持續督促建商採取完善的防護措施。
工務局長陳世仁表示,明年起3階段勘驗稽查方式,施工方須主動申請市府委託的專業單位進行檢驗,分別在擋土牆施工階段、擋土壁完成尚未開挖階段,以及地下室開挖達設計深度階段進行;陳世仁也說,目前各類工程多採不定時抽查方式,未來全面申報將使管理更為周延,並且定期公布勘驗結果。
陳世仁說,台北、新北採12公尺為申報標準,台南更高標準,展現對施工安全的重視。市議員沈震東認同說,這樣做才能保障市民的安全,預防勝於治療。
1名南部建商認為,新制出發點立意良好,但市府有無即時稽查勘驗的量能?倘若每挖一個階段就要等待稽查,其實更增加不確定因素及危險性,再者,施工成本以「天」計算,等待的稽查時間每天可能損失幾十萬元,連帶影響建案整體進度,建議市府與業者討論讓管理辦法更完善。
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洪光佐認為,台南規定不一定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高雄管制已非常嚴格,他自己公司還委請監測公司24小時監控施工;高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陸炤廷說,市府對建案的事前預防相對要求嚴謹,不須訂立開挖9公尺就要稽查,否則每個建案隨便一挖都超過9公尺,變成所有工地都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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