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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多鄉鎮垃圾清運違規被禁運 環局撂重話:不改將全面普查

雲林縣環保局為有效減量垃圾、加強分類,祭出垃圾退運機制,3次違規將禁運30天,因有多鄉鎮違規,環保局協商後,將禁運30天縮短為5天,避免影響垃圾清運調度,另將加重違規次數多的鄉鎮抽查比例,若未改善,不排除普查。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上周在臉書社群公告,指鄉內清運垃圾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物(寶特瓶、鐵罐..)、廚餘及大型物品(棉被、竹蓆..),甚至還有水泥塊,導致該垃圾車被焚化爐暫停入廠,呼籲鄉民落實垃圾分類。
依據雲林縣垃圾進場管制規定,垃圾分類不實將退運,同一車次一個月內二度違規禁運7天、違規3次將禁運30天,今年春節過後,已有多鄉鎮被禁運7天,甚至有鄉鎮將被禁運30天,垃圾清運調度出現困難,環保局經與焚化處理廠協商後,修改成2次違規禁運2天、3次違規禁運5天,若夾帶可能損壞焚化爐設備的廢棄物,禁運7天。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鄧雅謓表示,新規定上路僅一周,口湖鄉仍有同一垃圾車違規三次,被禁運5天,經分析,口湖鄉至今仍未落實垃圾不落地,且民眾配合垃圾分類意願低,導致最近頻頻被退運,已與公所加強宣導。
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垃圾車違規多以夾帶廚餘、寶特瓶,及較具爭議性的物品,例如棉被、枕頭、樹枝等廢棄物,垃圾夾帶廚餘嚴重問題,今年將持續推動家用廚餘機推廣補助,預計上半年度會公布補助辦法,另外,有許多民眾將動物屍體當成垃圾丟棄,也將擬定補助火化辦法。
張喬維表示,將於近日公布最新垃圾分類準則,未來垃圾分類違規若未改善,將加重該鄉鎮垃圾抽查比例,甚至不排除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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