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社區怨補助變少 理事長嘆「社會局社區發展工作補助非常不好用」

高雄市有超過700個社區發展協會,每個協會舉辦活動、執行發展計劃皆需經費,雖可向社會局遞交企劃申請補助,但活動案大多補助5千元,年度文化福利照顧計劃最多獲10萬補助,許多在地協會抱怨金額不足、審查嚴格,維持運動只能到處募款、苦撐,民代也認為通膨因素,補助上限應調整為15萬元,才能有助社區活絡發展。
社會局補助社區發展工作類別分為成長學習方案類(育樂福利公益活動)、社區培力方案類、社區紮根方案類(弱勢關懷、人文歷史計畫)、聯合發展方案類和政策性實驗方案類,前3者每案補助5千至5萬,社區紮根方案類中「意識提升文化傳承計畫」若有延續性或具體行動方案,可提高至6萬,而「福利照顧初辦準備計畫」也可提高至10萬。
根據社會局推動社區發展工作補助要點,聯合發展方案類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同一單位以補助一案為原則,受補助者應有1成自籌款,政策性實驗方案類則視計畫核定;補助原則為非公益性活動或團體定期辦理的內部業務,不得申請補助,旅遊、摸彩品、紀念品、獎金、獎品、設備、資本支出等也不予補助,最終目的達成福利社區化。
高市議員張博洋表示,原縣區社區可向中央農委會申請農村再生或地方創生計畫補助,反而原市的社區發展協會在經費欠缺及相關計畫資源不足下,經營較為困難,但社會局的補助要點讓社區申請舉辦文教活動、公益活動、培力方案、福利照顧、發行社區報等業務,每次供經費5千到3萬不等,每年上限僅10萬,超過10萬則須專案審查。
張博洋認為,因應通貨膨脹,政府小額採購已從10萬元調整至15萬元,社區補助上限也應調整為15萬元,另外應開放社區發展協會可針對補助勻支核銷,以利社區在行政作業上更便利。避免社區因經費預算無拿捏好,某些預算項目超支或不足時,卻無法截長補短勻支,「放寬社區發展工作補助要點之補助規範,才能有助社區活絡發展」。
「社會局社區發展工作補助非常不好用!」三民區安泰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張正二表示,該要點補助金額太低,審核批發金額是砍半再砍半,早期協會最多曾申請7案,去年僅剩1案,今年已不打算申請,轉而向其他局處單位申請經費;左營區新下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素珍說,多數社區育樂公益活動只有5千元補助,審核嚴苛、金額不足,只能抱著不無小補心態,向其他單位找經費。
社會局表示,去年市府推動社區發展工作(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經費約1億1951萬餘元,依社區發展工作補助要點規定,各項補助方案類別訂有最高補助金額,連續性多元福利服務最高金額20萬元,每年核定社區補助案件打700餘件,執行率高達9成5以上,去年有174件辦理多元福利服務方案或據點補助20萬元以上;另各社區發展協會能依其年度方案計畫性質,向衛生、文化、都發、農業、警政及勞工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相關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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