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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禮車違停接遺體遭拖吊 警方:依規定

高雄有殯葬人員25日中午至新興區中正二路一處大樓接運遺體,車停人行道,打開後車門即上樓處理,警方認定違停,管理員雖說明仍逕行拖吊,業者PO文引起熱議,市警局交通大隊指該車確實違停,拖離前駕駛人也未出現,才依規定拖吊。
從事殯葬業的莊姓男子在網路貼文,指前天中午和員工至新興區接運遺體,他們和家屬下樓後,禮車卻被拖走了!「做殯葬業這麼久,第一次遇到」,不少網友回應,批拖吊車「扯爆,是有多缺業績」。
交通大隊澄清,前天中午12時38分左右,員警與市府委外的拖吊車巡查至新興區中正二路附近,發現有自小客車在人行道違停,由於車子未標示接運遺體,且外觀與一般車輛無異;員警以警用電腦查詢後,無法辨別是否為企業、公司或接運遺體的車輛,因此吊離。
殯葬業者指,當時大樓管理員曾出面告知,但禮車仍被拖走。交大則表示,是接運遺體的禮車違停在先,管理員告知時車輛已上架完畢,加上拖離前駕駛人未出現,才依規定拖吊。
交大強調,依規定,僅消防、警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車等車輛,執行任務可臨停,運送遺體禮車不在此限,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需執行拖吊移置;市議員湯詠瑜認為,警方執法上沒有疏失,若殯葬業者接運遺體時事先申請,或當下留1人在車上或放紙條告知,就不致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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