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房子呢?高雄建案倒塌害7屋被強拆 建商擺爛住戶求助市府無門

高雄前金區自強一路83巷一處大樓工地2022年8月坍塌,周邊7住戶被市府列危樓拆除,其中6戶與建商和解,原本期待建商育瑪建設依和解內容幫他們蓋回房子,結果2年多過去,卻仍在外租屋,住戶不滿「當時市府追著我們簽和解書,到底保障了我們什麼?」
自強一路坍塌的工地預計興建15樓高住宅,2022年3月22日工地曾發生塌陷意外,經建商緊急搶救後復工,同年8月14日同一地點出現滲水滲砂,造成路面塌陷,自強一路、自強一路83巷共有7戶受災,建物傾斜結構受損,被判定為危樓拆除。
當時市府參與協調,要求建案工地停工,已被拆除的7戶,其中6戶與建商達成和解,僅1戶未和解,決定自地自建,和解戶則由出事的業主育瑪建設原址重建,雖然重建案已拿到建照,但工地仍是一片空蕩蕩,重建進度為0。
出事工地為育瑪建設首件大樓建案,事後因財務出現問題,便將建案交給立有建築開發,原本育瑪承諾補助租金至重建完成為止,但承諾僅實行半年,後續便無租金補貼,和解住戶仍在外租房子。
其中一名住戶質疑,當時損鄰發生後,市府掛保證會站在住戶權益,如今育瑪雙手一攤喊沒錢,他們就算有和解書還有什麼用?要負擔租金,對簿公堂還要準備律師費,根本沒人幫忙解決。
依據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規定,若施工造成損壞鄰房者,主管機關應不予核發工程使用執照,除非雙方簽立和解,換言之,若工程要繼續進行,得要受災戶、建商先達成和解,或提撥一定比例金額至法院擔保。
但住戶質疑,當時市府追著他們簽和解,希望讓建案繼續下去,好讓建商有錢可賠,結果他們簽了,建商卻雙手一攤喊沒錢,「簽和解書的時候說會幫忙把房子蓋回來,那現在呢?」育瑪沒錢,但起造人、監造人、承造人還在,只能企求公權力讓起承監落實責任,還她們家園。
對此,高雄市政府建管處解釋,經了解目前和解戶與建商已進入訴訟階段,就權益受損部分提起訴訟程序中,已函請育瑪公司、壬寶公司及建築師事務所確實依和解內容履行,以為誠信。
建管處說,本案依前開調處程序依法依規辦理,且工務局已邀集起、承、監造、住戶及相關單位共計召開5次協調會議,工務局將持續督促建商履約並完成重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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