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澄清湖以東市有地規劃 民代建議可以開發但不能賣

高市府今組跨局處向議會說明澄清湖以東市有地管理與未來規畫,副議長曾俊傑強調,支持市有土地整體開發,但反對出售市有土地,建議市府朝地上權使用進行開發,避免圖利之嫌。
澄清湖以東開發案涵蓋捷運黃線Y3都市計畫變更、鳥松區長庚段及山水段土地利用及運動休閒園區,今天都發局、運發局、捷運局、工務局、民政局及財政局等6個市府單位,對澄清湖以東市有地土管理與規畫做整體說明。
曾俊傑表示,樂見區域周遭土地的整體開發,大家可以充分討論,但絕不能出售任何一筆市有地,每筆市有土地都要珍惜,一再出售市有地,市民會有意見,因為開發區內有私人土地,雖不知地主是誰,但避免有圖利之嫌。
他舉大順路、博愛路龍華國小開發案為例,當時時空背景雖不同,但規畫使用地上權70年,市府沒有賣出土地,卻保有土地、租金及不動產,對城市、對市府、對市民都有利。
關於澄清湖以東市有土地未來開發,曾俊傑建議市府朝地上權使用進行整體開發「市有土地不要再賣了」。 對此都發局澄清,忠義路東側、中正路西側等住宅市有地將以公辦重劃開發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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