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高中生騎電動自行車事故增 周春米:未禁止但不鼓勵

今年1至5月屏東縣14歲以上國高中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共發生99件交通事故,造成74人受傷。對此屏東縣議員許展維昨日總質詢時,詢問縣長周春米是否要禁止國高中生騎乘,周春米表示,法律上沒有禁止,但縣府態度是不鼓勵。
根據屏東縣警察局統計,去年全縣14歲以上國高中生發生交通事故共191件,較前年同期增加70件,造成135人受傷,其中48人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約占35.5%。
今年事故數字再度攀升,1至5月全縣14歲以上國高中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共發生99件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增加43件;造成74人受傷,較去年同期增加26人。警方表示,電動自行車因免持駕照,價格較低且輕巧便利,已成為青少年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比例持續上升但也提高事故風險,需要各界重視。
許展維昨日在屏東縣議會第20屆第5次定期會中,質詢周春米、教育處長楊英雪、警察局長戴台㨗等人對此的看法,並詢問是否該禁止。他指出,除了發生交通意外,騎電動自行車入校園,也容易因校內沒有人車分流造成交通亂象。
戴台㨗表示,14歲以上騎乘電動自行車,在道交條例中有詳細規定。雖然法令准許,但沒有駕照對於交通規則、標誌、標線等就不那麼清楚,不知道當初為何中央會放寬年齡限制,讓14歲以上沒駕照就能騎乘?
楊英雪表示,法令上雖然准許14歲以上騎乘,但還是要考量個人操作能力、判斷力等,學校也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家長和學校都應該要確保學生的騎乘安全。
周春米則回應,雖然法律上不禁止,但縣府態度是不鼓勵,也希望國高中生盡量不要騎乘,畢竟騎了風險就會增加,交通事故也會增多,這不是就學期的孩子可以承受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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