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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國、高中生騎電動自行車5個月近百事故 周春米:不鼓勵

今年1月至5月屏東縣14歲以上國、高中生騎電動自行車共發生99件交通事故,74人受傷。議員許展維昨天總質詢嚴正關切,問縣長周春米是否禁止國高中生騎乘,周春米表示,法律上沒禁止,但縣府不鼓勵。
據屏東縣警察局統計,去年全縣14歲以上國高中生共發生191件交通事故,135人受傷,較前年同期增加70件,其中48人是騎電動自行車。今年事故數字再攀升,1至5月共發生99件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增加43件。警方表示,電動自行車因免持駕照,價格較低且輕巧便利,是青少年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但也提高事故風險。
議員許展維昨日質詢,問縣長周春米、教育處長楊英雪、警察局長戴台㨗等人對此看法,並問是否該禁止。他說,除了發生交通意外,校園沒有人車分流,電動自行車流竄易造成交通亂象。
戴台㨗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准許14歲以上騎電動自行車,但學生沒有駕照,對交通規則、標誌、標線不太清楚,不知道中央當初為何放寬年齡限制?楊英雪說,法令雖然准許騎乘,但還是要考量個人操作能力、判斷力等,學校也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才能確保學生騎乘安全。
周春米回應,法律雖不禁止,但縣府不鼓勵,國高中生騎電動自行車,就會增加事故風險,這不該是就學期間的孩子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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