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容許兼有台陸身分 陸委會批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度
針對台灣民眾申領大陸身分證,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6日表示,中共公安部頒布的「台灣居民定居簽發服務指南」有兩個版本,一般性規定領取大陸身分證要上繳台灣的護照跟身分證,等同銷毀,福建則不要求註銷台灣身分。他批評,這是在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度的現狀。
梁文傑16日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兩岸之間過去這麼多年來,都是互相維持單一戶籍制度,「也就是我們的人去那邊拿身分,要註銷台灣身分,那邊的人要來這邊拿身分,也是註銷大陸的身分」。
梁文傑指出,但現在的狀況有點不一樣,按照中共公安部所頒布的「台灣居民定居簽發服務指南」,具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一般性,一個則只適用福建省。前者規定,到大陸領取身分證時,要把台灣的護照跟身分證上繳,等於是銷毀、註銷。
他接著指,「可是在福建省,這些規定被拿掉,也就是說如果要在福建省申辦大陸的身分的話,並不要求要註銷台灣身分,也就是福建省容許擁有兩邊的身分,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是在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度的現狀」。
梁文傑說,「所以最近八炯影片提出的一些問題,在過去可能不會發生,但是在福建省就有可能發生。」他強調,陸委會現在持續研究、掌握狀況。
查閱中國大陸「台灣居民定居證明簽發服務指南」,規定申請人須在收到「批准定居通知書」6個月內,辦理台灣居民定居證,同時「上繳」原持有的台胞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台灣身分證件及出入境證件,公安機關將核發證件收繳證明。而「台灣居民定居證簽發服務指南(福建版)」則未有相關要求。
至於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15日表示,台灣居民到大陸學習、工作、生活或定居,是「自主選擇」,梁文傑表示,台灣人民如果要選擇到中國大陸設籍、取得身分證,確實是自主選擇,「台灣政府沒有任何阻撓,但是法律效果就是會被註銷台灣身分,那這是你自己的選擇」。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