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兩會兩高報告 再提嚴懲台獨

大陸全國兩會「兩高」昨天發表年度工作報告,均提去年制定實施「懲獨二十二條」,對台獨「嚴懲不貸」。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表示,今年要深入反滲透、反間諜、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及強化港澳台僑同胞權益保護。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俗稱「兩高」,昨於大陸全國「兩會」的人大會議上發表年度工作報告。張軍在回顧去年工作中,第一項就表示,以嚴格公正司法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全面貫徹整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寬嚴相濟、懲防並舉、標本兼治,切實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
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方面。張軍提到,依法嚴懲顛覆分裂、滲透破壞、間諜竊密等犯罪。深化反分裂反恐怖鬥爭,推動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還有,大陸「兩高三部」制定實施 《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懲獨二十二條)。對宣揚「台獨」分裂主張、實施 「台獨」分裂活動的楊智淵,以分裂國家罪定罪判刑,依法嚴懲不貸。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應勇也在回顧去年工作時,提及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國家安全部等制定懲獨意見,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統一與領土完整。和貫徹港版國安法,跟依法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等。
在展望二○二五年工作安排時,張軍進一步強調,要深入反滲透、反間諜、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及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打好反腐敗鬥爭攻堅戰,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依法懲治資本市場違法犯罪等內容。還有,反制非法制裁和「長臂管轄」,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跟強化港澳台僑同胞權益保護。
去年大陸在賴清德總統就職滿月後,頒布「懲獨二十二條」。另,台灣社運人士楊智淵是於二○二二年八月三日,在溫州被以「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實施刑事拘傳審查,去年遭陸方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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