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學者:非和平方式統一才能有效消除兩岸制度差異

台灣不接受「民主協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那就透過武統實施「一國一制」?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官網20日發表學者王鶴亭的文章稱,非和平方式統一才能有效消除兩岸政治對立和制度差異,快速完成對叛亂團體的「去國家化」「去中央化」「去軍事化」「去獨化」「去敵對化」改造。
王鶴亭稱,武統後,經過軍事行動、戰時管制、和平重建及對台治理,台灣能夠基本成為與中國主體政治體制、發展模式相容或相同的地方單位,使原台灣地區政權演進為中央政府管轄的地方自治政府,也使得台灣人民確立新的政治認同和公民身分,逐步實現兩岸政治一體化與社會融合發展。
王鶴亭為國台辦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主要研究兩岸關係、國家統一模式、「一國兩制」、涉台法律問題。王鶴亭這篇論文「非和平方式推進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若干問題的探討」,原於2月發表在《台灣研究》雙月刊今年第一期,社科院台研所官網與微信公眾號選在520這天於網上首發,格外引人聯想。
文章稱,由於中國內戰延續和外部勢力干涉,兩岸陷入政治對立的特殊狀態。兩岸復歸統一,是結束政治對立,不是領土和主權再造。結束兩岸政治對立、終結內戰可以通過協商談判、簽署和平協議等和平方式解決,但也不能排除以非和平方式推進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可能性。
王鶴亭呼籲,「為有利維護國家的主權與領土完整,保障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中央政府可擇機重啟內戰行動,在戰時管制階段對台實行直接管治以盡快結束武裝衝突進入過渡狀態,在戰後和平重建階段通過委任治理來恢復秩序形成和平狀態,逐步重構央地關係和台灣政制,促進兩岸政治一體化與社會融合發展。」
他強調,在當前台海形勢及兩岸實力對比下,中國政府擁有選擇非和平方式及其實現路徑的主導權。這包括使用武力,以實戰化軍事行動,使內戰形態從法律狀態轉換為行動狀態的方式,主要有:用軍事手段消除叛亂團體、消滅台獨政權進而終結政治對立;通過軍事威懾等方式瓦解台獨政權,實現「以武逼統」;通過低烈度的軍事行為震懾台獨勢力,實行「以武促統」等。
武力以外的強制措施基本以武力為後盾,與軍事行動相伴而生或是單獨執行,包括封鎖、捕獲、戒嚴、懲戒等。
封鎖包括平時封鎖和戰時封鎖,禁止叛亂團體或是第三方的船舶、航空器等進入海岸、港口及水域、空域 ;
捕獲則是針對企圖突破封鎖的叛亂團體船舶、航空器以及外部勢力支援叛亂團體的物資等進行拿捕或沒收 ;
戒嚴可以在戰前或戰時宣布執行,要求民眾在特定時間和空間範圍內遵守特定的管理秩序;
懲戒則是指通過法律、政治或軍事等強制手段對叛亂政權、首惡分子及頑固勢力加以追責和懲罰。
王鶴亭最後指出,台灣長期以來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所奉行的政治價值觀也不同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應的政治體制也以西式民主的「分權制衡」體制為參照,非和平方式統一能夠有效消除兩岸政治對立和制度差異,逐步實現兩岸政治一體化與社會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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