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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在服刑中被捕 警方指觸犯國安法

正在服刑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被警方拘捕,警方指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起訴他。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公布,今天稍早時在赤柱(監獄)拘捕了一名28歲男子,他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本地媒體報導,被捕男子為黃之鋒。
據公布,黃之鋒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法庭把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據報導,黃之鋒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與前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及其他人在港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等。
去年底,黃之鋒已因觸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法庭判刑4年8個月,目前仍在服刑中。
2020年7月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羅冠聰已經離港,目前人在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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