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應聘廣東高校案 陸勞動仲裁庭不採納校方「台獨」指控

本報今年2月底獨家披露,去年一位台師應聘大陸廣東還在籌備中的大灣區大學,收到聘任通知書後、入職前夕,卻突遭校方以不明原因拒絕入職,案件提交大陸勞動仲裁。目前勞動仲裁結果已經出爐,校方指控該師的台獨相關政治議題,大陸仲裁庭的仲裁員拒絕採納,案件爭點聚焦在「勞動合約是否成立」。
這位台灣教師學術領域為理工科,原為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博士後研究員,2024年3月,他正式收到位於廣東東莞的「大灣區大學」理學院聘任通知,不久後他辭去原職赴陸,去年9月27日按原訂日期入職時,校方卻不予辦理入職,案件進入勞動仲裁程序。
據本報日前取得的東莞市勞動仲裁庭裁決書,勞動仲裁庭認為,校方主張不聘任該名台師的理由,包含簡歷記載的「國籍問題」,還有學科建設、人員需求調整等,均不符合大陸《勞動合同法》所規定得以解聘的任何一個法定理由,所以仲裁庭不採納,並認定校方的解聘行為違法。
去年9月底,該台師按照預定日期報到入職時,被校方人事單位處長張劍口頭告知拒絕入職,校方聲稱他從美國寄送的履歷有「國籍問題」,藉以指控他有「台獨問題」。
但根據勞動仲裁庭裁決,顯然不採信校方這個說法。據本報了解,該台師並未參加過政治活動與宣揚台獨政治主張,且校方人事單位曾在辦理業務時公開表示,以往台師在該校都必須提供中華民國護照作為證明出入境的合法文件,反映校方對兩岸政策的不熟悉。
目前仲裁裁決的賠償金額為人民幣6.5萬(約新台幣30萬元),不符該名台師的要求。由於該台師是辭掉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的博士後職位,才前去東莞任教,加上校方先前允諾的各項研究經費等加總,在原訂合約期限內有人民幣百萬元以上,還會繼續進行民事法庭上訴。
海基會副董事長羅文嘉也在21日記者會上公開此一案件,羅文嘉指出,該師住宿都辦理完成了,卻突遭到大學說不聘用,現在為止沒有結果,或這個結果並不讓該台師滿意。羅文嘉示警,大陸資訊不透明,很多事情是無法想像的。
公開資料顯示,大灣區大學位於廣東省東莞市,目前仍於籌備狀態,尚未獲得大陸教育部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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