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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咬人學生道歉!陸家長不滿老師「造成心理傷害」 網狠嗆:品行有問題

北京某學校一年級李姓學生因在校期間扎、咬其他同學,老師在班會上讓李生向受害學生道歉,因對方認為不真誠,老師要求李生再次道歉,卻引來李生家長不滿,認為老師要求自己孩子當眾反覆道歉已造成其心理嚴重傷害,將老師及學校告上法院並索賠。法院支持老師及學校依法履行教育懲戒權,審理後駁回了李生家長的請求。
紅星新聞報導,李姓學生監護人認為學校老師當眾指責李生、不聽李生解釋、無理要求李生當眾反覆道歉,造成李生心理嚴重傷害,致使李生持續情緒低落、無法正常返校。經多次交涉無果,李生家長將某學校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學校賠償損失人民幣2萬餘元。
據報導,審理法院認為,學校老師批評並要求李生向同學道歉的行為,屬於教師正常行使教育懲戒權,本案現有情形不足以證明學校對李生的管理行為,存在超越或濫用教師教育懲戒權的情形,所以判決駁回李生家長的訴訟請求。
最高法認為,本案中,老師要求李生向其他同學當眾賠禮道歉,並未超出合理的教育懲戒措施範疇。本案依法作出相應判決,對於支持並保障學校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職責,規範學校、教師、學生、家長等各方行為具有重要的規則引領及示範意義。
事件曝光後,網友們都炸了,留言指「孩子不懂事,家長品行有問題」、「別上學了,在家怎麼樣都可以」、「有這樣的家長,全班都倒楣」,還有網友說,「支持老師」、「被咬的孩子不接受道歉、不接受和解,這樣做才能對得起他的起訴」。
澎湃新聞評論事件認為,在校園環境中,這種公開的糾錯方式不僅能給受傷害的學生一個交代,更能讓全體學生明晰行為邊界,其教育價值不容忽視。因此,判決傳遞出「教師依法管教應受尊重」的明確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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