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遊客香港遇黑心計程車 車資秒貴近5倍

香港計程車服務品質向來為人詬病。近日有台灣女遊客投訴在香港搭到了黑心計程車,她和男友在佐敦街頭搭計程車前往上環,計程車跳表顯示港幣70多元,但司機按了一下,馬上變成港幣300多元,聲稱是「過港費」,兩人因趕時間未與司機爭論,不情願地付款,翌日前往警署報案。
香港星島日報表示,日前接獲來自台中的Tina投訴,表示和男朋友於8月1日赴港旅遊數天,並參與大學同學的婚禮,3日兩人從佐敦志和街一家酒店外攔了一輛計程車前往上環港澳碼頭,沿途司機態度友好,一直談及台灣旅遊的事情,抵達時計程車表顯示港幣73.5元,不料司機突然按了表一下,車資馬上變為港幣318元,讓他們「看到直接傻眼」。司機的解釋是:「這是過港費,你們台灣也有吧!」兩人當時因趕時間,就先付了車費。
Tina強調這件事不影響她對香港的整體印象,但建議香港政府可參考台灣的網約車制度,「台灣叫車真的很安全,也很划算,可以學習一下我們。」
事實上,香港黑心計程車狀況層出不窮,旅客被多收錢狀況時有所聞。網路媒體《香港01》也曾報導,一名台灣遊客Brian今年2月在香港旅遊,從太平山到中環遭黑心計程車開價港幣380元,但香港運輸署資料顯示,相關距離車資約港幣80元。
另據《點新聞》報導,去年底,有名台女到香港迪士尼遊玩,從迪士尼搭車到佐敦,她看了計程車表,顯示的是港幣192元。當她準備付款時,沒想到司機也是按了一下表,「我就低頭拿錢,一抬頭,那個數字變370(元)。」但事主當時沒有提出異議,而是直接付款下了車,事後才驚覺被騙了。
據香港警方資料顯示,今年1至7月有12起與計程車濫收車資的執法數字,去年同期則有17宗。香港警方提醒,如果乘客懷疑計程車司機涉及任何不當行為,可記下司機姓名、司機證編號、車牌、事發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並前往就近的警署或使用網上平台向警方舉報。
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任何計程車之登記車主或司機所收取之計程車租用費,不得超過法例指明的適當收費率。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相關法例,即屬犯罪,如屬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屬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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