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民營經濟法公布 台籍律師:智財權質押借款如何落實是關鍵

受各界關注的大陸民營經濟促進法,將在今年5月20日起施行。關注兩岸智慧財產權的慶辰法律事務所所長、南京華訊智慧財產權創辦人侯慶辰指出,像是智財權涉及到金融,大陸銀行業目前對於辦理智財權質押借款,實務上常常仍需要附上實體的房地產抵押,因此他認為,接下來智財權質押借款如何細化落實是關鍵。
智慧財產權質押,是指智慧財產權權利人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為質押標的物出質,經評估作價後向銀行等融資機構獲取資金,並按期償還資金本息的一種融資行為。
30日公布的大陸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三章「投資融資促進」第21條提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依據法律法規,接受符合貸款業務需要的抵押物、質押物,並為民營經濟組織提供應收帳款、倉單、股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質押貸款。
侯慶辰指出,其實在沒有民營經濟促進法之前,大陸至少花10年在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借款」,但都推得不順暢,「因為銀行不懂智財權,其次是銀行拿了之後,會擔心如果萬一遇到倒帳,這個智財權就沒有辦法變現。因此衍生到後來,大陸銀行業採『變通方式』,要求企業還要再提供房地產抵押。」
由於台商涉及各行業,因此侯慶辰建議,台商還是跟在縣市甚至是開發區官員保持密切聯繫,看當地官員是如何依行業別不同,去解讀民營經濟促進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30日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主要是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原則和總體要求。以及保障公平競爭,致力健全、完善民營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機制,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確定為法律制度。
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於2024年2月開啟起草,同年10月10日向社會徵求意見、12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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