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來台定居新規恐須「剪護照」?北京警告:故意損毀將依法究責

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要求大陸人民申請在台定居時,應附「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實務上可能有剪護照的做法,對此,大陸國台辦13日表示,對於故意損毀大陸護照的有關組織和個人,「我們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根據內政部預告的「許可辦法」修正草案說明,為了因應「賴17條」,並參考大陸委員會對「原籍」的函示,修正草案要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將「喪失原籍證明」修正為「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內政部還強調這屬於重大政策且有必要,所以將預告期縮短為7天(正常至少60天以上)。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則在記者會上坦言,關於大陸會不會發給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護照的證明,目前確實沒有看過實例,所以另外提供具結做法。而具結一定要誠實以告,若持有大陸地區護照,也會要求當事人剪角護照;後續若發現當事人使用大陸地區護照出國等,將會影響其在台定居身分。
在大陸國台辦13日的記者會上,有港媒提問「相關人士」稱在實務上須「剪角」大陸護照,或「具結」未持有大陸護照。對此有何評論?大陸有相關證明?
對此,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近來民進黨當局為了「謀獨政治私利」,炮製所謂「17項因應策略」(即賴17條),不斷升高兩岸對立對抗,阻撓限制兩岸交流往來。
她指出民進黨當局「有關部門」配合推動各種所謂「修法」,對台灣同胞來往大陸極盡阻撓,對大陸居民往來台灣極力限制,「嚴重損害兩岸同胞的利益福祉,嚴重破壞台灣同胞的正常生活」。有關限制大陸居民赴台定居的修正公告是民進黨當局打壓迫害兩岸婚姻群體的「又一惡行」,大陸對此強烈譴責、堅決反對。
朱鳳蓮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受到法律嚴格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她並提到,「對於故意損毀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有關組織和個人,我們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不過,她並沒有具體回應大陸方面是否有「相關證明」。
而近日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陸配鄧萬華被解職,成為首名因大陸「國籍」遭解職的村長。朱鳳蓮說,這是民進黨當局藉所謂「國籍」問題打壓大陸配偶的又一惡行。她指出,「民進黨當局一再歧視欺凌大陸配偶群體,種種罪行,不一而足,其目的就是製造『綠色恐怖』,阻撓限制兩岸交流,打擊支持兩岸關係發展的力量。」
朱鳳蓮隨後強調,廣大在台定居落戶的陸配群體是台灣社會的重要成員,是台灣同胞的家人和親人,「民進黨當局區別對待、蓄意打壓,充分暴露其『台獨』本性,表明其宣揚的『民主』、『人權』都是騙人的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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