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房屋稅單事件 囤房稅新制恐須檢討
房屋稅稅單方面的問題,是指部分民眾發現自認為屬於「自住」、「公益出租」或「一般出租」的房屋,被列為「非自住」而課徵較高稅率,造成房屋稅負高於往年或超過預期的情形。加上部分民代的渲染,造成有些媒體誤報為「逾10萬人遭殃」、「稅額暴增」,讓各界產生房屋稅制問題嚴重的誤解。
其實,房屋稅2.0新制,更名副其實的稱呼為「囤房稅2.0」,那是部分學者和民間團體,鑑於不動產的持有成本(房貸利率及房屋稅、地價稅負擔)偏低,造成民眾囤積房地,掩藏房市供過於求的事實,發生空屋率超過10%,而房價、房租卻連年飆漲的荒謬現象,因此疾呼蔡政府將房屋稅改為「全國總歸戶,課以高度累進稅率」的囤房稅2.0。
可惜,民間的呼聲未獲當時的財政部及內政部的支持,導致全國的房價所得比,從蔡英文上台時(2016年第2季)的8.98倍,飆到2023年第2季的9.82倍,同期的房貸負擔率也從37.1%增至42.1%,房租也連漲了12年。青年弱勢買不起也租不起的民怨,醞釀了716遊行的訴求後,獲黨提名競選總統的賴清德,才於2023年5月突然要求財政部緊急提出「囤房稅2.0」方案,終於去年7月上路。
由於囤房已由北向南蔓延成為全國現象,囤房稅2.0必須將「非自住房屋」,由「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再以全國持有總戶數,對應各地方訂定的差別稅率(2%-4.8%)課徵,也就免不了複雜。因此,房屋稅課稅系統由財政部資訊中心重新統籌開發、建置,並勾稽戶政系統,交叉查詢外縣市住宅狀況,轉供各縣市稅捐機關再依需求設定、列印稅單或繳款書。
以目前發生問題的情形來看,主要是課稅系統和戶政系統的建置格式不一致,致未能正確勾稽,造成少數民眾的稅單仍為非自住。透過地方政府和財政部的合作,改良房屋稅系統的缺失,重新印發稅單,延後徵收即可解決。
另一部分稅單的問題,主要因為民眾不太瞭解「自住」的新制,新增了「辦竣戶籍登記」規定,在新舊制轉換之間,少了申報「自住」程序。財政部已將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自住」期限,延長至6月2日,應可解決問題。
至於公益出租,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為公益出租人後,向稽徵機關通報並由其主動核課。一般出租者,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於每年3月22日前向稅捐機關申報,即可適用1.5%至2.4%較低稅率。財政部也已公告延長申報期限,也可解決問題。
接下來,2024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仍居高不下,是否代表囤房稅2.0成效不彰?由於內政部的指標時間落後將近半年,尚不能作為判斷的依據,較具參考價值的指標,應為去年7月以來,「空屋」釋出到房屋「交易」市場或「租屋」市場的件數與比率是否顯著增加?內政部應當提供房屋交易量和囤房稅2.0的相關資料,財政部可透過此次房屋稅新制,是否增加公益出租及一般出租的案件數,作為檢討房產稅政策的回饋資料。
如果數據顯示空屋釋出有限,且下一季的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沒有明顯改善,即代表囤房稅2.0目前的稅率結構(2%-4.8%)並未顯著影響囤房族的持有成本,亦即尚不足以有效引導空屋釋出,進而促成房價、房租的合理下調,則賴政府有必要在下半年,立即研擬擴大稅率結構的累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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