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權當道 犯錯縱容 教鞭早已失能
台中市某國小於今年三月爆發教師遭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攻擊的事件,學生被家長強迫道歉,然而孩子態度不佳,老師因此報案,後續引發師生管教與警方進入校園的課題。製作完筆錄後,老師向警方表明不願提告,但警方認定已通報,按程序須移送,引發議論。
台中市長盧秀燕獲悉後,第一時間非常生氣,直指孩子都已經道歉了,老師還不肯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要求教育局針對此事件,做專案報告,並要重辦重懲,警察局則針對兩名員警各記一支申誡,所長遭拔官調離現職。
但我們不禁想問,所謂教育示範就是不斷原諒?大家是否有深入了解為何孩子道歉了,老師還堅持究責?我們常說,學校教育教不了的就讓社會來教育,許多犯錯者不都是在一次次原諒中變成危害社會大眾生命的犯罪者?在兒權當道的氛圍下,教鞭早已失能,管教孩子的方式似乎只剩下消極的老生常談、諄諄教誨。
去年十二月新北某國中校園發生割喉案還記憶猶新,兩名未成年兇嫌透過「少年事件處理法」自保,爭取未來可以重返社會的機會,但誰給受害者活下去的機會?兩名未成年兇嫌就是在一回回原諒中鑄成大錯,因為他們深知只要在所有人面前表現懺悔,受害者就必須原諒加害者?近年從托嬰中心到國小、國中各種不當對待、不當管教案件時有所聞,這些爭議問題包含:孩子抗拒吃藥時,強制抱住的行為就會被認定為強迫?孩子發生衝突,下意識立即反應的阻卻傷害行為(推、拉、大聲…),就會被認定為不當?孩子攻擊老師及其他同學,老師即便傷痕累累也不能適當防衛,因為會認定為不當管教?
「全天下沒有一個老師,願意花時間取得授教資格,成為一個問題製造者。」好老師的定義,一直以來都模糊不清,超理想化的對待標準常令人無所適從,但往往又被未有足夠實務經驗的政府單位或家長放大解讀,除孩子的行為無法有效導正外,更迫使師生糾紛問題頻傳。「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已使得教職人才卻步且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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