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沒正當性的罷免說不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近日在臉書發表長文,提到要罷免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以及所有的藍營區域立委,也要解散國會,國會全面改選。此舉引來同黨立委賴惠員等人留言加油。雖然留言者並不多,但可見柯總召的負重奮力前行,甚至於遭解讀只是柯建銘獨自放炮,也無所畏懼。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時表示,「柯總召一向都是洞燭機先,創造議題、引領議題,他有深厚的國會、政治經驗,因此對於立院這段時間的失序有很深的感慨。」 不過,吳思瑤也指出,民進黨中央已說明過,目前最重要且有共識的工作方向,覆議、釋憲是優先採取的作為,窮盡一切努力,不先預設結果,後續的作為勢必會由黨團討論,都尊重彼此發言,多元思維。
實際上,自從去年二月新國會就職以來,民進黨發動罷免之議,由來已久。甚且,發動全面大罷免不僅是戰略,也是較易推動的口號。蓋因立委總席次一一三席,民進黨目前僅有五十一席,倘能藉由罷免增加六席,就重回過半;即使仍無法單獨過半,倘能至少翻轉二席,也足以讓民進黨重回國會最大黨。
然而,國民黨立院黨團已揚言全面反制,一旦大罷免時代來臨,雙方激烈的罷免戰,預估也可能會有民進黨立委被罷免,民進黨未必占到便宜。而且,因是民進黨首先挑起罷免行動,相當程度引起社會紛擾,一般中間選民應很不樂見,遑論加入罷免的行列。再說,全面罷免在野黨立委,其理由似也不夠充分,宛如要全面殲滅在野黨,更不符合民主國家常態。甚且,假設國民黨立委被罷免,補選後,國民黨員又再選上,對民進黨而言豈不是徒勞無功?反之,若民進黨立委被罷免,補上的也可能是在野黨,民進黨豈不輸更慘?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但任何假藉理由進行的罷免行動,剝奪合法民選公職人員的正當行使權利,一般民眾極可能會齊聲向沒有正當性的罷免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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