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縛於意識形態 傷害台灣利益
毫無預警下,賴總統召開國安會議,以台灣當前所面對的五大國安及統戰威脅為由,提出所謂的十七項因應策略,引發各界高度討論,亦有諸多揣測。然而,無論政府意欲為何,若囿於意識形態、無法務實面對兩岸關係,都將致使台灣自縛手腳、空間更加限縮。
舉例來說,賴總統表示,為因應大陸藉融合發展吸引台商、台青之威脅方面,要求政府針對台灣與大陸的經貿關係進行策略性的結構調整,並就兩岸經貿所涉及的人流、物流、金流及技術,進行必要、有序的調整,以強化經濟安全。然而,賴總統所謂的「必要、有序」調整的政策目標為何?如何能實現?要付出多少成本或代價?實際操作過程要如何避免斲傷台灣利益?這都需要切實的溝通與細緻的政策規畫。
例如之前政府為保護防止台灣關鍵技術外流,於二○二二年修訂「國安法」與「兩岸條例」,以杜絕大陸挖角台灣科技人才,造成台灣關鍵技術流失。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基於企業永續經營考量,相較政府,更憂心技術、人才外流,因此並不反對政府修法保護台灣企業。
然而,台灣目前已有將近四萬六千家企業赴陸投資,累計投資金額超過兩千一百億美元;且截至二○二四年第三季,台灣一千七百四十六家上市(櫃)公司,近七成在大陸都有投資。也就是說,即使台商近年來因為美中貿易戰、大陸投資經營環境改變等因素減少對陸投資,但大陸目前仍是台灣最主要的投資地區,甚至是最主要貿易順差來源。
更重要的是,台灣出口大陸超過五成為資通訊產品,許多台灣科技公司都有參與政府計畫;若修法過於嚴格,在陸有投資的台灣企業高層幹部、研發人員,都會被視為關鍵技術人才,不但將受到管制,且赴陸需要經政府審查同意,無異嚴重限縮台灣企業動能。
為了避免因噎廢食,政府上一波修法過程積極與業界溝通,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認定相對務實;且對於台灣關鍵技術人員的管制亦僅限於政府法人,基本上尚不至於對台灣企業人員赴陸工作造成干擾。然而,若依照賴總統指示,將大陸明確視為境外敵對地區,且責成政府相關單位修法加強管制,是否會迫使在陸投資的台灣企業為經營考量,不得不進一步在地化?將原本可作為台灣力量延伸至兩岸溝通管道的台灣企業,推到台灣的對立面?
上述舉例只是陳述兩岸關係的複雜性:面對大陸,若只是訴諸台灣民族主義、而非提出具體有效策略,可能損害到的反而是台灣。事實上,如果真要徹底避免大陸對台的「經濟脅迫」,那最好的方式,可能是完全禁絕與大陸的經貿關係:一方面從嚴審查台商赴陸、甚至禁絕台灣企業在陸投資;同時減少台灣對大陸的出口依賴。然而,且不論這樣的政策選擇如何的不現實,台灣要付出多少經濟成本?成果將由誰承擔?更重要的是,對陸政策的限縮,究竟是否符合台灣利益?這些問題都需要更多的討論,以及全民冷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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