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摸錢又摸食物⋯原昨起實施 今轉彎:輔導至攤商接受

衛福部食藥署昨公告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新制要求攤商不可先碰錢再碰食物,違者開罰至少6萬,原宣布立即上路,但許多夜市攤商、早餐店是單人經營,引發廣大反彈,認為政策憑空想像。衛福部長邱泰源今天表示,新制是希望讓食品安全更進一步,但會先設輔導期,期限為「直至攤商能接受為止」。
立委李坤城質詢時表示,食安新制出發點是好的,但國內許多一人攤商、二人攤商,接觸食材後要脫手套或洗手,才能接觸食物,實務上有困難,衛福部是否已與攤商做好溝通,並通知攤商相關協會,或是只公告在官網?
立委王育敏表示,食安新制讓消費者「食得安心」,方向正確,但公告前衛福部是否設法了解攤商樣態,並以輔導機制先行,協助攤商在1人作業時,不同時接觸金錢與食物,但仍可達到服務功能,台灣號稱美食王國,夜市攤商很多,若食藥署只找一位代表,未必所有攤商都會得知消息,才導致消息登報,攤商感到錯愕、嚇壞了,「政策執行過程不夠細膩。」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新制從預告到實施時間超過1年,且經查詢,預告期間並未收到攤商針對不可先摸錢再摸食物一事提出意見,食藥署在預告期間,也已行文攤商協會告知;建議攤商可以使用食物夾、穿脫手套、讓客人自己找錢等方式,研擬適合方法,他也看過攤商「技術厲害」,可一手處理食物,一手找錢,這也是方式之一。
新制規定,食品業者不可接觸金錢後接續接觸食物,各界質疑,是否只要間隔一段時間就可以碰觸,或只要摸一下抹布,就不算接續接觸。王德原表示,新制原意是希望食品業者不要摸了錢以後,直接摸食物,要經過「清潔程序」,至於清潔方式及流程如何進行,食藥署在輔導期間,會與相關協會及攤商討論合適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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