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道路挖挖補補惹民怨!里長嘆成出氣包 張善政允改善

桃園市長張善政訪視基層,今與桃園區數十名里長座談,青溪里長黃慈諭反映許多道路挖掘工程通報太晚,宣導效益擴散趕不上施工時間,常引發民怨,里長無辜挨罵;張善政允諾改善,當場要求未來道路挖掘工程盡量做到3天前通報。
黃慈諭指出,桃園近來蓬勃發展,小檜溪重劃區人口成長迅速,民眾注重生活品質,對交通堵塞、施工噪音都很反感,但民眾不見得知道或找得到施工單位求改善,里長往往是受理陳情的第一線,也常常是因為政府施工太吵而挨罵的第一人。
黃慈諭說,政府為了公共工程挖掘道路無可厚非,但希望施工單位盡早通知,讓里長們有時間跟地方溝通,讓民眾有心理準備與預作準備,但實際情況是工程外包廠商經常前一天晚上通知隔天一早要施工,根本措手不及,甚至有惡劣廠商施工前2小時才通知。民眾不得安寧,深夜11時許打電話給她,把她當成情緒宣洩出口,不只抱怨,還嗆「你們(指政府)不讓我睡,我也不讓你睡」等語。
黃慈諭要求市府調整核發道路挖掘許可流程,申請挖掘應檢附已通知鄰里證明,防止里長最後一刻才知道;黃一席話令不少里長心有戚戚焉,認為不只小檜溪重劃區有此問題,語畢立刻響起熱烈掌聲。雲林里長翁渭業說,不僅晚通知,有時里長根本沒收到通知,里民問里長得不到答案,下一句話就是開罵,實在無奈。
桃園市養工處回應,桃園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明定施工前一天要通知里長,相關施工內容、封閉範圍與時段都要一併告知,違者可依桃園市道路挖掘自治條例處一萬元到十萬元不等罰鍰。
黃慈諭進一步表示,有些承包商會玩文字遊戲,前一天深夜通知也算前一天,許多民眾早就睡了,工程隔天一大早就進行,根本來不及通知。
張善政表示,雖然法令規定施工前一天通知即可,但未來「能夠提前,盡量提前」,最好能3天前通知,讓里長有時間轉達,會督促單位盡量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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