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遺產未成年子女分得3分之2…生父汪小菲就成監護人!律師:除非有立遺囑
![大S因罹患流感併發肺炎驟逝,震驚演藝圈。(取材自Instagram) 張詒宣 大S因罹患流感併發肺炎驟逝,震驚演藝圈。(取材自Instagram) 張詒宣](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2/04/0/31436331.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聽到大S過世的消息,覺得不可置信。一個明星,又這麼年輕,正在幸福的路上,但看到這麼多新聞的報導,跟小S的證實的時候,才發現:天啊!怎麼會這種事情發生。
大S遺產繼承權在誰手上?
大S理財有方,不但是有一些投資,還有一些不動產,這些房產這些不動產,未來是誰繼承?
從法律上來看的話,就她兩個孩子跟她現在的配偶,可以繼承到她所有財產。
監護人的角色
但小孩子都沒成年,小孩子未成年的時候,到底誰來幫這小孩子面對處理這些遺產繼承法律問題呢?
通常在未成年人,最重要的還是她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她的所謂的「監護人」。
這個監護人將會幫孩子決定很多,尤其像財產的繼承,後續小孩子怎麼照顧...等等的問題,都是很實際上的狀況。
那這兩個孩子的監護人會是誰呢?其實在法律上規定,跟大家情感是不一樣的。
因為現在兩個小孩子,主要是跟大S的家人,還有跟繼父,就是具俊曄住在一起。
可是今天當媽媽不在,而且媽媽又是監護人的情形下,孩子的監護人,法律上就會變成是他的生父(汪小菲);等於是大S過世後,這兩個孩子的權利的行使跟負擔,都會是汪小菲來協助這兩個孩子來處理。
大S有三個繼承人,如果今天有遺囑的話,會依照遺囑的方式處理。
如果大S沒有遺囑的狀況
但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法律上規定是每個人三分之一,他的兒子三分之一,女兒三分之一,然後具俊曄三分之一,每個人都三分之一。
兩個小孩子加起來,就佔有大S的遺產裡面的三分之二了,已經超過一半了。
小孩子沒成年,未來權利義務的行使,將會由他的生父來代表這兩個孩子做這些處理的時候,
具俊曄跟汪小菲,兩個人在處理大S的遺產的事情,這裡面就需要很多的智慧跟包容。
具俊曄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嗎?
如果用法定夫妻財產制的話...
兩年多前結婚的,前間當然大S可能也會資產有增加,具俊曄也會增加,但是不是增加到非常大?機會不大。
因為大S之前發跡比較早,財富的累積通常在前面,已經有相當大量,所以婚前財產夫妻是不用再重新再分配。
在這個角度裡面,具俊曄是沒有辦法扣除多少。
財富傳承的意涵
所以大S留下來的財產,將會是由汪小菲做一個最大決策者。
為什麼會這麼有感觸?
是因為很多案件裡面,談的絕對不是數學,不是說很冷冰冰的數字,這是一個生命所帶來的一個傳承。所用的東西,所得到的財物,是一個美好的傳承,是希望給所愛的人,希望給孩子的,或希望給他的繼承人。
那這孩子要怎麼去運用這筆財產,怎麼延續這樣子生命的價值
在財富傳承裡面,個別財產到底歸屬於誰,這些都是很需要一些智慧討論跟包容:
畢竟現在很多人是再婚,有第二次的機會,好不容易追求到幸福或者有離婚,離婚之後,先生他就把孩子帶走,那未來我財產也不給他
或是未來我如果留下財產,被前夫或前妻拿走,實在是完全不甘願
遺囑可以指定監護權嗎?
但孩子是未成年的情況下怎麼辦?
法律上遺囑它有一個特殊的功能是,當孩子的親生父或生母,最後一個母親過世的時候,他所留下那份遺囑,他可以指定說未來的監護人給誰。
例如說今天我孩子才九歲,九歲十歲,那我可以寫一個遺囑...
遺囑上面寫說,夫妻過世的時候孩子監護權可能是託給例如說:我的太太的哥哥,當其監護人,這樣的指定就會產生一個法律上的效果。
所以對於未成年子女,監護人這件事情,遺囑是可以指定的,可是這個規定是產生在最後過世的那個監護人才有那個權利。
離婚時沒有孩子的監護權,就終生沒有監護權了嗎?
像大S這個狀況,夫妻離婚,大S是有監護權的,她對孩子來說,她是權力義務行使負擔的親權者。
而汪小菲只是暫時停止了(離婚關係),並不是監護權消失了。
今天大S不在的時候,媽媽沒辦法就變成剩下爸爸,就爸爸行使...就算是大S寫了遺囑的話,也沒辦法說剝奪了汪小菲監護權。法律上的規定是這樣。
另外角度來說,其實不管是父親或母親誰監護都好,除非有真的是什麼重大虐待、濫用權利、對孩子不好;其他旁邊的可以要求說改訂監護人,說這個媽媽、爸爸不適任。
這種改訂,必須要經過法院訴訟才有辦法改訂。如果今天這父親母親對孩子來說,如果並沒有不好的話,那他就是好的媽媽好的爸爸,就是這樣子。
除非有證據說這個人不適任,那才把他改掉。
沒辦法指定監護權,如何把財產管好?
孩子還是需要繼承或傳承的財產。
只要把錢管好,人就會好。
錢管好人就會平安,錢沒有管好,容易不平安。
離婚族首先要寫一份遺囑,遺產財物的部分可以使用遺囑信託
用法律制度鎖住是最好!會建議說離婚族,尤其是又有孩子,擔心自己怎麼了,那我覺得第一是要寫一份遺囑,萬一自己過世,希望監護人是誰。
第二遺囑的財務的處理,可以用遺囑的信託。
留下的財產,是信託起來託管。例如:孩子才10歲,18歲成年,對不對?期間8年會被可能活著的父親或母親,前夫或前妻去掌管這個事情,所以就等於監護人管個8年或管個10年。
可以設定每個月給五萬塊分批給...
花五萬塊過生活,或讓前夫或前妻運用,其實也不為過,或自己可以決定要多或少都可以,依照財產不同做出調整,而後信託,等孩子成年的時候一筆給他也是一種方法。
不動產也能給孩子,等到什麼時候孩子才可以去賣掉之類...透過遺囑信託的方法,把鎖住不動產跟動產的處理。
遺囑信託很重要,就是確保一個遺囑執行人他有個專業度跟公正度,也就是有遺囑執行人,當你人不在之後,他同時間你要做什麼樣規劃,必須有一個人要忠實執行的遺囑。
為什麼這些重要呢?
因為未成年子女一次拿到這麼多錢的時候,往往不會運用,旁邊的人就可能會幫他用。
希望控管,控制住,那就透過一些方法,才能夠讓家庭平安,每個人都得到真正平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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