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三讀 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偽造假冒最高罰百萬
立法院院會今天在朝野立委衝突中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未來公職人員罷免條件將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透過連署加嚴,避免惡意罷免。同案也訂有罰則,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等利用他人個資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
該案由國民黨立委發起,提案主張,過去曾出現有心人士冒用他人個資連署案例,認為未來公職人員罷免條件應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避免惡意罷免。
民眾黨立院黨團表態支持提升罷免門檻提案,認為目前罷免在實務上易成為政黨仇恨鬥爭工具,雖然選舉、罷免皆為人民可行使的公民權,但如今選舉困難,罷免卻太容易。
民進黨立院黨團表示,要求連署人附上身分證影本,基本上就是增加罷免難度,恐影響人民行使罷免的權利。綠委蔡易餘表示,不只是因為很多人不一定會隨身攜帶身分證,同時也有侵害隱私之虞,尤其在目前詐騙橫行,要求人民交出身分證影本造成的心理壓力是很大的,恐會直接影響罷免案成立與否。
朝野對該案態度有重大分歧,幾度協商未果,在今天送入院會表決闖關。經過上午朝野立委肢體衝突後,韓國瑜約在中午12時進場,變更議程後,開始處理第一案「選罷法」。
由於議場太過混亂,韓國瑜宣布改採舉手表決,民進黨也在每次表決後,都提出重付表決,經過漫長表決戰後,藍白立委以人數優勢勝出,三讀「選罷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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