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43條留破綻給綠營凍結? 學者指恐有誤解
藍白聯手闖關憲法訴訟法修法有破綻?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遭立法院否決,在賴清德總統重新提名並獲立院同意前,憲法法庭將停擺。綠委稱,因憲訴法暫時處分規定並未修正,故有機會可以突破。不過,學者認為,綠委說法恐有誤解。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宣稱,憲法訴訟法這次修法有一個破綻,即憲訴法第43條關於暫時處分的規定沒有修正,因此有機會突破,讓現在的8位大法官依照專業做最終判斷。
根據20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憲訴法修正案內容,第30條規定,參與 評議的⼤法官⼈數不得低於10⼈。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法官⼈數不得低於9⼈。而第30條規定適用於憲法法庭依第43條為暫時處分之裁定。
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說,憲訴法新修正的第30條第4項,有要求暫時處分裁定必須10人以上評議、9人以上同意。和原本第43條的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評議、過半同意,這兩條文是一種「疊加」,也就是兩個條文要同時符合。
楊智傑進一步說,並非兩個條文衝突,也非只適用其中一個條文,而是要兩個規定同時適用,同時符合。
👉立院大亂鬥熱話題
▪ 《選罷法》吵什麼?3黨立場、青鳥訴求、爭議一次看
▪ 整理包/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 一文看懂3大法案爭議內容
▪ 時間軸/砸窗、比中指、潑水、戴頭盔⋯立院大亂鬥發生什麼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