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總統批示訴訟 破壞法治尊嚴
總統府昨公布憲訴法修正案,賴清德總統批示「本案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並將批示內容函致五院院長。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這種行為本身很有爭議,就算賴總統認為違憲,但在被法院宣告違憲失效之前,也都必須忠實執行法律,這種不尊重法律態度,本身就很破壞法治尊嚴。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表示,首例應是前總統陳水扁,陳在二○○四年公布「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時曾批示,該法律有違憲問題,未來應該聲請大法官解釋,之後就是賴總統去年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時的批示,這次是第三次。
對於賴政府頻以司法權對抗立法權,蘇子喬說,賴政府是分立跟少數政府,在這種格局下,本來就容易造成行政跟立法部門的憲政衝突,在民主國家裡,透過憲法法庭釐清憲法上一些模糊不清地方,這是正面的,但問題是現在八位大法官的政治色彩比較鮮明,中立性越來越受質疑,若一直淌政治渾水,司法權的中立性會不斷受到灼傷,削弱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政治學者曲兆祥表示,一再讓司法機關介入行政跟立法之間的爭執,甚至總統也變成爭執的一方,並將爭議丟給大法官會議去做解釋,這並不是一個非常好的做法,院際協調還是最重要,但賴總統卻捨棄院際調解權,直接進行憲政訴訟,程度上雖說不違反憲法,但確實不利憲政健全發展。
廖元豪直言,民進黨政府這段期間的確很破壞憲政體制,行政權原則上都該「依法行政」,忠實執行法律乃是行政的職責,覆議、釋憲這種對抗行為應該是例外中的例外,但民進黨把例外變成原則,一不滿意就罵,然後宣稱要進行覆議或釋憲,這使得依法行政與多數決定的原則被破壞。
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呼籲,當「皇后的貞操」被質疑,就形成最嚴重的憲政危機,如果賴總統可以趕緊提出新的大法官人選,並且具有高度的專業性與公正性,或許有助於化解憲政僵局,不然權力的分立而制衡,可能變成螺絲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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