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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過性侵殺人案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明確挺死刑
立院全院委員會昨天續審大法官人事案,此次共有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前兩天共審查五位被提名人,只有王碧芳一人明確表達支持死刑。立院今天將再審查最後兩人,預定本月廿四日行使同意權投票。
王碧芳昨答詢說,廿九年前辦過一件性侵殺人案,被害者媽媽陳述時的哀戚面容,彷彿已跟著女兒死去。她認為,犯罪情節嚴重,若無相對應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採取死刑才是罪責相當。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問,罪責相當是否包含死刑,徹底隔離於社會?王說:「對,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昨天審查時,被提名人陳運財、何賴傑都不贊成死刑。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前天雖表示支持死刑,但認為給予被判決死刑的人比較嚴格的條件。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昨詢問何賴傑,憲法法庭要求立法機關配合修正,有沒有侵害立法權?何賴傑說,憲法解釋等同於法律,判決效力跟立院訂出的法律效力同等,但司法跟立法的功能不一樣,大法官解釋提示一些標準,將來會碰到一些困難。黃聽後無法認同,強調真正的法律形成要件是經由民意討論、立院攻防、正反面論述,之後形成共識或表決。
何賴傑在回答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詢問時表示,憲法判決既然認定死刑不構成違憲,將來有個案,他會尊重判決先例,若沒有出現其他改變的情事之前,他會尊重判決。牛煦庭則質疑,這是試圖用政治話術迴避問題。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詢問陳運財,超過八成民意反對廢除死刑;陳運財表示,憲法法庭應審酌民意,但不受民意拘束,大法官解釋憲法,基本上是從憲法角度審查,並不認定個案。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詢問,未來若有機會成為大法官,人民法感情會成裁判時重要依循?何賴傑說,作為學者不會去考慮這個,但作為大法官被提名人,須考量人民正當的法律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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