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景觀權消失 北市:先由下而上凝聚民眾對景觀共識
大都更時代,古蹟建築、環境景觀逐漸消失,北士科建案未來蓋好也將遮蔽觀音夕照,不過台灣至今無環境景觀法,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坦言,都更與景觀間的確有競合關係,尤其建築高度與建蔽率有關,若要讓地面空間保留更多,樓層就會往上疊,有利有弊。
李四川坦言,如何在這個競合中取得平衡的確有實際上的困難,不過北市府還是會朝都更、景觀雙贏方向努力。
北市都發局表示表示,目前北市各行政區的都市計畫都有在通盤檢討,也訂有景觀綱要計畫與都市設計準則,做為相關景觀指導原則。
不具名市府官員提到,其實北市府過去也提過訂定景觀自治條例,但卻在議會被腰斬,因立法固然重要,但先前立法院訂定景觀法不了了之,北市府過去也提出訂定景觀自治條例也被議會擋掉,是因各專業領域對立,景觀界、建築師界等有衝撞,所以接下來若北市府要法治化,恐也會挑起各專業領域的對抗。
這名官員說,當然城市景觀法令很重要,但談景觀卻只聊法治面恐也難贏得共鳴,所以還是先要有民眾對景觀有共識。目前市府也會與倡議的專家學者,先凝聚社會對景觀重視的社會共識,否則專業界的景觀法訂定出來,多數民眾無法理解,恐造成「徒法不能以自行」。
文化大學景觀學系教授、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名譽理事長郭瓊瑩認為,城市的景觀計畫、景觀綱要計畫不能只是從建商基地單個案子看,應該是要從大區域,如果所有的房子都可以看到天際線,整體價值也都會提高。她認為,高樓可以蓋,但也要從風廊的適切度去看,有沒有擋到全市風廊,因這都會影響到都市的環境如熱島效應等。
郭也坦言,「環境景觀法」的訂定,還是需要民眾對環境、景觀的重視,並且有其共識,如巴黎根本不需、也沒有環境景觀法,因民眾早就認知這是生活重要資產,自然就不會有利益團體擔心立法受到影響。
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研究教授林峰田認為,為了都市更新,景觀權總是被犧牲,因容積率增高等背後都是商業利益,但景觀權卻摸不著,也不具體。隨著民眾對景觀的逐漸重視,政府也應該將這個東西拿出來好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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