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是否屬我國人民? 陸委會:非中華民國國民

兩岸人民身分的議題,近期持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針對「國籍」的部分,身為陸配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遭以此溯及解除議員資格,近日控告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以及內政部長劉世芳,委任律師強調政府誤用國籍法來處理兩岸人民議題,對此陸委會強調,大陸地區人民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
針對史雪燕與委任律師認為,政府錯誤援引國籍法要求陸配放棄外國國籍,但根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本屬我國人民並非外國人民,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0日下午在記者會上回應指,「如果大陸地區人民本屬我國國民,我們就應該讓他可以參加健保,但是就沒有」。
梁文傑表示,行政院在2023年5月24日發出一個通案說明,解釋大陸地區人民到底是不是中華民國國民。他說,憲法23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是國民,要有中華民國國籍才是國民,什麼樣的人有中華民國國籍呢?根據入出國移民法,中華民國國民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或是在台灣地區沒有戶籍的國民,所以大陸地區人民他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
他指出,史雪燕提出的訴願已經駁回,現在提訴訟,一再用的理由就是,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但根據國家賠償法,如果不是國民,不會給你國家賠償的待遇,「大陸地區人民不屬於國民這一塊」。
對於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被檢舉有大陸身份,梁文傑證實陸委會有受到檢舉,移民署也有受到檢舉,因為他是在2004年之前就入籍台灣,移民署也有通知,他也收到通知,「他有回去拿除籍文件,這表示他認為台灣身份比較有價值」。
梁文傑說,「雖然很多人會很失望,可是這是他的權利」。目前來講,「游智彬先生還是很希望留在台灣」,他的狀況也不是唯一,還有好幾位「比較知名的陸配」也是在民國93年也就是2004年之前入籍台灣,「也都回去拿了」。至於游智彬被聘為桃園市政府市政顧問,梁文解說因為這是無給職,所以基本上就是市長要不要聘這個人,就是觀瞻的問題,「跟法律問題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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