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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陸委會端臨時方案 爛攤子仍未解

延燒近一周的「陸配通知書之亂」,昨天終於出現曙光,陸委會的解套方案,讓不少陸配與二代鬆了一口氣,但這只能說是「暫時」落幕,而不是明確的納入法規體系的行政依循,未來還有可能面臨政治風險。
陸委會昨天公布針對四種類型的替代方案,並沒有經過內政部部長明令修改「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甚至沒有公告在陸委會與移民署官網,這只能說是一套權宜的、定位尷尬的臨時解決方案,並不受到法規體系的保護。
尤其,新方案還設有「但書」,針對前三種類型,若未來被查獲有赴大陸,主管機關將要求繳附喪失原籍證明。這樣的說法,等於是要「二選一」:留在台灣永遠不去大陸,或補繳證明否則撤銷台灣戶籍,這樣是「人道」措施?
而對於這一波移民署發出逾萬份通知書,陸委會在記者會上表示,「法律既然這樣定,我們只能夠從最人道的方式去解決問題」。這番話看似菩薩心腸,但如果檢視移民署的通知書,並不是這麼回事。
因為通知書是假設這些「從大陸來台定居」者,目前都仍有大陸戶籍,才會警告若逾期未補繳,將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戶籍登記。這樣的「有罪推定」、要求上萬名受文者「自證清白」,才是近日紛亂的來源。固然當中確實有人具陸籍,依法該除籍,但也有年幼即來台的受文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大陸戶籍、或是「黑戶」,有陸配也反應先前除籍文件不知因何故沒有入檔,現在這些難以考究的陳年舊事,已平白造成人心惶惶。
依法行政本是政府職責,而面對多年行政怠惰的爛攤子,政府以定位不清的「記者會電視牆展示」做解套宣告,縱能緩頰也非治本。
對於這四種類型的「替代方案」,如果未來更換新的部會主管乃至更高層級的首長,若出現「不認帳」者,屆時又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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