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設兒少保護部 衛福部:規畫專責單位 層級待商討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引爆民眾走上凱道,提出設立兒少保護部、增訂刑法「虐殺兒童罪」等六項訴求。衛福部表示,正加速評估規畫設立兒少保護專責單位,但行政組織規模與層級仍待商討;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修法有一定議程和程序,未來將廣納各界意見並列入參考。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行政院、衛福部正加速評估設置兒少保護專責單位,但行政組織設置須符合相關法規,具體層級仍有待商討,但一定會發揮比目前更好的橫向聯繫機能;其餘多項訴求,現行制度已有相關規定,將穩健發展,以符合社會期待。
部分民眾要求增訂刑法「虐殺兒童罪」,要求虐殺十二歲以下兒童,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列入不得假釋條款。黃謀信表示,要定獨立的犯罪刑度或提高刑度,法務部尊重民眾意見,但修法有一定議程和程序,未來將廣納各界意見並列入參考。至於授權隔離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未涉及刑法,應由衛福部回應。
張秀鴛表示,衛福部社家署去年已要求,兒童收出養須經地方政府必要性評估;民眾提出服務兒少者應持有兒童工作證,確保無兒虐、性侵等犯罪前科,也列入「兒少權法」修法作業重點。她表示,民團提出多項建言,若現行制度已有規範,也將強化落實,「民眾上街是對政府重要提醒,將聽取意見作出調整。」
「終結兒虐・陪你長大」活動召集人李侑宭表示,國內雖有衛福部保護司,但單位層級太低,發公文叫不動法務部、檢察官,要與社家署、警政署聯繫,串連社工、警察防治兒虐,「公文跑完一圈,孩子命都沒了」,盼政府拉高兒虐專責單位層級,參考南韓成立兒童權利保障院作為專責單位,成立「兒少保護部」。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