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MLB/吉伊卡哇宣布與東京開幕戰聯名!烏薩奇擔任主審

美軍又掉飛機!海軍電戰機墜毀加州外海 2人彈射逃生獲救

獨/鬆口與「痞子英雄」導演蔡岳勳已離婚4年!于小惠:下半生想自由

藍委推 普發現金法制化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王鴻薇(中)、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右)、立委張智倫(左)昨天舉行記者會,主張稅收超徵應還錢於民,每人發一萬元現金。記者曾學仁/攝影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王鴻薇(中)、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右)、立委張智倫(左)昨天舉行記者會,主張稅收超徵應還錢於民,每人發一萬元現金。記者曾學仁/攝影

去年稅收超徵五二八三億元,國民黨立院黨團主張普發現金一萬元。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天表示,本會期若能擔任立院財政委員會召委,將盡速排審預算法修法,讓普發現金法制化,力拚四月底之前完成修法;綠白兩黨立委均認為相關法案可以討論。

我國稅收從二○二一年起連續四年超徵,去年更創下歷史新高達五二八三億元。國民黨團昨舉行記者會,主張普發現金一萬元,但目前並無普發現金的法源依據,過往須先由立院三讀通過特別條例之後,行政部門才配合辦理,也因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賴士葆均有提出增訂預算法第八十一條之一的修正草案,將普發現金法制化。

賴士葆版本主張,法定歲入稅課收入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百分之一百廿時,除依預算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辦理外,應辦理普發現金;王鴻薇版本為,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三千億元時,除依第七十三條規定辦理外,應優先辦理普發現金,還稅於民。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也提出增訂預算法第八十一條之一草案,若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時,應優先減少特別預算與中央政府總預算債務之舉借、擴大照顧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以及挹注勞工保險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等。林德福說,在允許範圍內,應該也要還債,「一些還債、一些普發現金」。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近年只要遇到巨額稅收超徵,朝野就會為了是否要還稅於民爭論不休;將超徵金額普發現金法制化,設計合理計算公式讓政府與民眾有所依循,的確是一個可以思考與討論的方向。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表示,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可以進一步討論;但民眾黨主張優先還債,如果有剩餘再發給民眾。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表示,不管民進黨怎麼做,國民黨都有意見,政府過去普發現金,被在野黨罵是大撒錢;主張放在補助電費,國民黨也有意見,連政府發五倍券也被罵。這次總預算被大幅刪減,他認為超徵部分用途若要法制化可以討論,但應填補這次被砍掉的重要預算,避免因為藍白不理性刪除預算,影響國家運作。

國民年金保險 國民黨 張啓楷 李彥秀 林德福 王鴻薇 總預算 許智傑 賴士葆

延伸閱讀

賴清德盼解朝野僵局又罵藍親中 賴士葆批角色錯亂

超徵稅普發現金 賴士葆:拚4月底完成法制化修法

賴清德稱五指併攏才有力量 賴士葆:當過兵都知道那是聽訓

高揚凱「藍轉綠」力挺罷賴士葆 昔戰友喊話:甘心淪為民進黨棋子?

相關新聞

超徵還稅於民? 藍推動全民普發1萬元

財政部日前公布去年超徵稅收五二八三億元,創歷史新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宣布推動「還錢於民2.0」,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

藍委推 普發現金法制化

去年稅收超徵五二八三億元,國民黨立院黨團主張普發現金一萬元。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天表示,本會期若能擔任立院財政委員會召委,...

稅收超徵歷年最高 要不要普發現金 圖解4次振興方案

財政部日前公布去年超徵稅收5283億元,創歷史新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宣布推動「還錢於民2.0」,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並列新會期重大法案。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希望未來每年政府超收稅額都可以部分全民共享。

藍委喊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 推動「還錢於民2.0」

立法院國民黨團昨(12)日表示,新會期將推動「還錢於民2.0」,每人普發1萬元現金,列為重大民生提案,並將普發現金法制化...

財部:普發現金不宜常態化

針對普發現金,財政部昨(12)日回應,去年稅課收入執行優於預期,應優先減少舉債及增加還本,預估今年不會再像去年一樣大幅超...

學者提醒 稅制不合理 超徵非常態

政大財稅系教授陳國樑指出,少子化趨勢可能會影響未來稅收,如果政府將超徵稅收拿去還債,且進行稅制改革,他就不支持普發現金,...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