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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NCC組織法 翁柏宗12月1日起不得延任…政院回應
有關立法院15日三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前行政院長陳建仁於2024年4月30日即送出NCC人事案,然立法院兩度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對於NCC人事案卻超過半年未排案審議,對此政院表達遺憾。
「NCC組織法」於今年7月三讀修正,移除新任委員上任前、原委員可延任至新任委員就職前1日等相關規定,但行政院尚未公告新法實施日期,就先指定由NCC副主委翁柏宗從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引發在野黨不滿。15日立法院會討論更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後實施日規定,並調整實施日期為12月1日施行,因此翁柏宗自12月1日起不能再延任和代理主委。
對此,李慧芝指出,NCC為獨立機關,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等業務,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等職權,皆需NCC能夠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遲未審議NCC人事案,勢必影響民眾權益。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將就立法院於今年7月16日以及15日三讀修正條文之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進行整體瞭解,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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