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民進黨苗栗議員陳光軒酒駕 不服停權3年將申訴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因去年8月22日酒駕被法院判處4月徒刑,也被苗栗縣黨部評議委員會祭停權3年處分,下屆恐無法代表綠營爭取連任;陳不服處分評議結果,將向民進黨中評會申訴,盼未來若爭取連任,仍能以黨員身分參選。
民進黨苗栗縣黨部昨天發布新聞稿,指陳光軒去年8月22日凌晨駕車在頭份市不慎追撞前車,經警方到場酒測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法院除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也揭露他此次之前就有1次酒駕緩起訴紀錄,可說一犯再犯。
苗栗縣黨部表示,民進黨對於「酒駕零容忍」,依過往案例,陳光軒應被開除黨籍,但鑒於他多年來對黨與苗栗地方民主發展有重大貢獻,案發積極檢討,改善態度良好,因此評議委員會決議停權3年以示警惕。
陳光軒表示,當天車禍是他主動請警方到場,酒測有反應是因為他前一晚餐會喝烈酒,體內有酒精殘留,酒測值為每公升0.32毫克。如果他知道這情況,大可與對方私了,也不需找警方到場處理,這件事還是他自己在臉書上PO文讓大家知曉。
陳光軒不服評議結果,指先前酒駕緩起訴是從政之前的事,將向中評會提申訴;關於未來政治生涯,他強調或許有其他的生涯規畫,不會戀棧。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