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洩密 綠委擬提案修法查核政務官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擬在立院新會期提出「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草案,規範行政機關應建立跨部會統合的安全許可機制,並強化對政務官的查核程序及任用期間的安全許可認證。
行政院樂觀看待上述提案,稱將視實際提案內容,請權責機關強化相關機制;但藍白立委認為問題不在修法加嚴規定,近年洩密者也非政務官,批評執政黨立委想以修法來掩蓋政府執法不力。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沒辦法把洩漏國家機密者抓起來,應全面檢討。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則表示,為了保護國家機密,立委提出相關修法無可厚非,但洩密不是那麼單純,現行規範已經非常嚴格,「可能不單純是法令問題」,政府應該分析其他潛在因素,整體看待哪些環節出現問題。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則認為,推動「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的根本,應聚焦政府濫用行政法規的弊病,尤其是民進黨政府將非涉及國家機密的一般公務文書設為密件,以規避監督。
近幾年來,國安層級洩密案頻傳,如國防部前部長邱國正之子任職國安局期間,雲端帳號遭駭客入侵竊取,致私密影片外流,且其二○一四年在軍情局時期,更曾因內部人士洩漏其派駐土耳其情報員身分,險釀重大國安危機。
針對類似涉及國安的洩密情形,陳冠廷主張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四條,新增「規範行政機關應建立跨部會統合之安全許可機制,執行相關調查,確保國家機密僅能由符合規定之相關人士知悉、持有或使用」。
至於我國對政府官員的身家調查機制、安全查核機制,依身分類別分為公務員、政務官、情報人員,並有不同的任用前查核品德及忠誠機制,陳冠廷表示,台灣現在只有初任、再任、調任的適性調查,任用期間執行勤務時的安全許可認證完全缺乏,因此希望建立跨部會統合性的安全許可身分機制。
陳冠廷說,再搭配目前各權責機關已在做「知悉必要性原則」條件,也就是「只有在職責需求範圍內必需要了解特定資訊的人,才可以被授權接觸這些資訊」;兩項機制像是兩把鑰匙,同時轉動才能接觸機敏文件。
此外,對於執行機關,陳冠廷認為,重點是要有機關主責,他建議可參考其他國家的例子,無需再重新發明新體制。
對於立委提案修法防堵洩密,政院人士表示,有關國家機密的保密機制,目前各部會皆循既有規範辦理,感謝立委對於國家機密的重視,後續將視實際提案內容,請權責機關就如何強化相關機制做進一步的討論與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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