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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拚第3任 美司法部:幾無可能

美國司法部長邦迪六日表示,對總統川普而言,要找到合法方式競選第三個總統任期將是「一項艱鉅挑戰」。
法新社報導,邦迪對福斯新聞說:「我希望他能當我們的總統廿年,但我認為,他這一任做滿後,可能就結束了。」
美國前總統小羅斯福在一九三○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和二戰期間擔任總統,他違背傳統連當三屆,之後又贏得第四任,但於一九四五年第四任就職幾個月後病逝。一九四七年,美國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總統任期限制為兩個四年。
川普如果要競選連任,必須修憲。美國修憲機制是一套雙重程序,修憲可由國會發起,也可以由各州發起。但憲法修正案需要得到國會兩院三分之二的同意,以及全國五十個州四分之三批准,政治分析家認為,修憲門檻極高,幾無可能通過。
邦迪說:「這確實是唯一方法,這將是一項艱鉅挑戰。」
許多人認為,七十八歲的川普要尋求第三個總統任期簡直是異想天開,但他三月卅一日告訴美國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我不是在開玩笑。」他還說,有「方法」可以實現這一點。
曾任佛州檢察長的邦迪認為,合法取得第三個總統任期困難重重,她的看法似乎與大多數憲法學者觀點一致。作為一名堅定的川普忠實擁護者,並擔任政府最高執法官員,邦迪的言論具有更重要意義。
先前有支持者提出鑽漏洞的方法,稱川普當了兩任不能再選總統,但可以和長子小唐納.川普搭檔當副總統候選人,選上之後小唐納辭職,川普就能扶正繼續當總統。
聖母大學選舉法教授穆勒指出,一八○四年批准的第十二修正案規定「任何在憲法上不符總統資格者,也不能擔任副總統」。這意味川普也沒有資格再去當他人副手。穆勒說:「我不認為有什麼『奇怪伎倆』能繞過總統任期限制。」
波士頓東北大學憲法學教授保羅說:「沒有可信的法律依據支持川普競選第三個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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