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房仲禁令問題多 房東鑽漏洞 仲介費轉嫁房客

紐約市最新實施的「公寓租賃費用公平法案」(FARE Act)上路不到兩周,即傳出房東與仲介疑似鑽法律漏洞,將仲介費以不同名義轉嫁給租客的問題,市消費者與勞工保護局(DCWP)證實,自11日法案生效以來,已接獲近300件相關投訴。
上路10天已近300件投訴
房仲業者則表示,該法案在2023年初次實施時便已出現類似問題,但仲介在與租客洽談時應將費用條列清楚,雙方合意再交易才能避免相關爭議,但若要根本性避免糾紛,應該房東與租客雙方各付一半。
巧立名目收費 高達數千元
該法案明定,若房東聘用仲介處理租賃事務,相關費用不得轉嫁給租客。但近期多位租客向媒體與DCWP反應,仲介仍以「申請費」、「管理費」,甚至「科技服務費」等名目收取高達數千元費用,且部分人更被要求簽署聲明,偽稱「是由租客主動聘用仲介」以便規避法規。部分租客指出,一旦拒簽該聲明,仲介就不提供看房或申請服務。
租屋平台上也出現類似情況,如布碌崙(布魯克林)一則房源便出現收取超過5000元的「租賃安排費」,皇后區貝賽更有房源直接標註「租客須聘用指定仲介」條款。而社群媒體小紅書上近日也有網友指出,法案上路後仍被房仲以「誰雇用誰付款」、「非房東雇傭發布房源」等理由收取仲介費,質疑法案終究淪為話術。甚至有房東用戶指出,在網路上親自刊登房源,卻有仲介記下租屋資訊並修改聯絡電話後另行刊登,導致房源遭「攔截」。
仲介康凱則指出,這類情況在2023年便曾出現,但過去鮮少出現要求租客簽署聲明,僅買賣房產需簽署合作協議。他也表示,仲介應該在與租客溝通時就把費用談清楚,雖然仍有部分仲介鑽法律漏洞的可能,但雙方合意付款才能有效避免消費爭議。關於目前法案層出不窮的問題,他則認為最佳做法應是讓房東與租客各負擔一半仲介費,但也應給予法案一些時間發酵,加上年底的市長選舉後法案的方向也可能會因候選人政見而改變。
租屋網站促保留紀錄檢舉
租屋網站Openigloo執行長默罕默德(Allia Mohamed)表示,現階段亂象屬於新法初期的陣痛期,建議租客保留相關文件與對話紀錄,主動向市府檢舉不當行為。提出該法案的市議員奧塞(Chi Osse)也呼籲民眾,一旦遇有仲介謊稱「代表租客」,即應視為違法情形,並透過市府311專線或DCWP網站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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