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給員工又怕股份外流 勤業眾信教一招解套
許多台商企業都面臨接班與傳承議題,勤業眾信私人暨家族企業服務團隊資深會計師王瑞鴻提醒,除了資產傳承,更不能忽視企業永續的重要性,過去員工獎酬激勵只能限制一定時間不能轉讓,因此透過閉鎖性公司作為企業傳承方式,才能避免股份外流。
台灣企業在員工獎酬機制發展上常見使用員工酬勞配股、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工具,其主要目的皆是為了留才,並透過與員工利益共享而達到正向的激勵效果。
不過,在一般公司型態下,員工獎酬通常只能限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能轉讓持股,然而,當限制轉讓期滿或是員工既得股票後,多半無法真正限制員工任意出售股份,而易造成股份外流。
因此,如何在給予員工獎酬持股,同時確保當員工離職或退休,公司可以隨時收(買)回持股,將是許多企業須面對的課題,王瑞鴻建議,企業可在確立員工激勵條件後,透過股東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進而依據激勵計畫辦理增資暨發行特定特別股予員工。
王瑞鴻指出,在此制度下,員工每年得享有與普通股股東相同盈餘分派的權利,然而特別股無表決權、轉讓亦受限制,且當該名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等情形,公司得隨時依約定價格收回其持股,亦不影響家族成員對公司的控制力。
王瑞鴻提醒,閉鎖性公司係以公司章程做為公司治理之依據,且依照公司法第356-1第1項規定,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故若企業預計給與激勵計畫的員工人數較多,則須考量另設員工平台或搭配信託機制限制轉讓等評估方案;此外,若有計畫前進資本市場,則仍須轉換回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以接續推行。
王瑞鴻說,員工獎酬激勵計畫涉及企業費用損益、稅務處理、員工意願及稅負等各層面,建議企業主應從企業轉型計畫、留用專業經理人健全制度等面向,事前諮詢專業機構與稅務顧問團隊,協助企業主從長計議並執行傳承計畫,確立家族成員與專業經理人(員工、團隊)相輔相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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