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息環評分工下放地方爭議 旅館、文教、光電主管機關維持中央
環境部擬將位於敏感區位的旅館、文教、甚至太陽光電等開發環評分工下方給地方,環境部部長彭啓明14日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時,明確表示,旅館、文教、光電環評主管機關維持原分工,不予修正。
環評分工下放給地方,引發環保團體與外界非常大的疑慮。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更在臉書上公開批評「將凡是在國家風景區、國家森林遊樂區、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重要棲息環境、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區、一般保護區等國家級環境敏感地區興建飯店、旅館或掛羊頭賣狗肉的文教設施,(實質上經營飯店旅館業務),環評主管機關原歸中央環境部審查的規定(我在任時修回來的),又全部修改送給地方」;同時擔心「把30公頃以下的太陽光電開發案環評交給地方也將是再生能源的大災難」。
依據現行環評法施行細則分工規定,旅館、觀光旅館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重要濕地、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或一般保護區、國家風景區或國家森林遊樂區;研習設施或大學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重要濕地、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或一般保護區之研習設施或大學;及太陽光電不分區位,環評主管機關為環境部。
環境部日前緊急針對旅館開發行為下放權責喊卡。彭啓明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明確表示,旅館、文教、光電環評主管機關維持原分工,不予修正。環境部表示,環評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預告期間自10月9日起至12月10日止,前述開發行為分工已明確不修正,將於2025年底環評總體檢後通盤考量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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