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辦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公聽會 兒福聯盟:缺乏國際最新見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4)日舉辦「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初稿公聽會,公聽會由NCC委員王怡惠與王正嘉主持,王怡惠今日表示,NCC擬定網際網路傳播治理三大願景,包括保障言論自由、維護使用者權益,以及建立安全可信賴環境;並以三大願景為方向,透過公眾參與、透明治理、權利救濟、公私協力等四大理念,來達到所設定的五個目標。
王怡惠強調,這五個目標是透過對話共識治理模式、促進網路平台業者自律、協力部會守護網路秩序、掌握網際網路傳播趨勢、提升公民網路傳播素養。
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是今天第一位發言者,他指出,雖看完整份上百頁報告,但是他認為「兒少」才是今天公聽會的一大重點,但今天卻都沒聽到更多國際趨勢和國際最新的見解,「我建議在第三章的第一節,國際趨勢部分,增加兒童權利的第25號一般性意見書,」他說,這個意見書是關於數位環境中的兒少權利,公布於2021年,提出具體規範、政府和商業部門的責任。
李宏文還建議,白皮書中,針對各國政策立法部分,並未參考美國的兒少隱私保護相關法規,「白皮書應該要放上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他說,COPPA法規上路20多年,COPPA 2.0也都放在美國參議院、眾議院兩院被積極討論,並制定出許多新規範,包括制定出商業機構在傳播過程中,針對商業利益的運用與兒少隱私部分的限制,這也是很重要的法規。
白皮書中指出,針對兒少身心健康議題,衛福部主管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業者須更進一步訂定自律措施,其中第46條第2及第3項規定,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應依防護機制,訂定自律規範採取明確可行防護措施;未訂定自律規範者,應依相關公(協)會所定自律規範採取必要措施。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告知網際網路內容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或違反前項規定未採取明確可行防護措施者,應為限制兒童及少年接取、瀏覽措施,或先行移除。教育部亦訂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處理包括網路霸凌事件。
NCC指出,未來的執行規劃上,會依據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與相關部會合力辦理兒少網際網路內容防護業務,NCC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規定,召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委託民間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辦理包含兒童及少年使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申訴機制之建立與執行、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與檢討、過濾軟體之建立與推動、兒童及少年上網安全教育宣導,以及其他防護機制之建立與推動等法定事項,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與網路平台業者合作,期打造兒少可安心上網的健康網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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