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啟動天災臨工三大措施 助颱風後家園重建

為了協助全台各地在丹娜絲颱風後的家園復原重建,勞動部已啟動提供天災臨工等相關協助措施,並在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服務窗口,主動聯繫災區失業者,提供短期就業機會、各類職業訓練課程及創業貸款還款緩衝措施等,協助民眾就業安置,早日重建家園。
勞動部表示,丹娜絲颱風造成部分地區災情,為協助災區盡速進行家園重建工作,已主動聯繫地方政府及所屬單位,協助其提出重建工作所需用人需求,並提供災區失業者短期就業安置機會。
截至7月11日止,勞動部所屬各分署依雲嘉南等縣市地區的申請,已核定1,620個臨時工作機會,人員上工期間以每人每小時最低工資190元核給工作津貼,每月最高2萬8,590元,實施期間原則為1個月,後續將視災後復原情形,必要時得再延長。
勞動部說,凡設籍、居住或工作於災區的民眾,目前無工作且有意願參與災區重建工作者,可持國民身分證(或足資證明身分的證件)及無工作切結書,就近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儘速協助推介至適合的臨工用人單位。
勞動部也提供「職業訓練協助措施」及「創業貸款還款緩衝措施」,凡災區失業民眾報名參加勞動部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各類職前訓練課程,得免甄試錄訓且免負擔訓練費用,另符合規定者得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災區在職勞工,參加勞動部自辦或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之在職訓練課程,免負擔訓練費用。
另勞動部創業貸款獲貸者,因受災導致還款困難時,得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暫緩繳付貸款本息、展延貸款還款期限期間最長6個月。暫緩繳付貸款本息期間之利息,由勞動部補貼。
勞動部提供丹娜絲颱風災後就業協助措施
1.天災臨工津貼:補助對象為「災區失業者」,可檢附國民身分證及相關受災證明,或災區事業單位開立因受災致失業之證明文件,至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接受推介。補助標準按每小時最低工資190元核給,每月最高可領取28,590元。
2.職業訓練補助:補助對象為「災區民眾」,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各類職前訓練課程,得免甄試錄訓且免負擔訓練費用,另符合規定者得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災區在職勞工得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自辦或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之各類在職訓練課程,免負擔訓練費用。
3.創業貸款本息緩繳:補助對象為已申貸「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及「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之貸款戶,且為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受災者。於災害發生日起6個月內,持貸款人受災證明相關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可暫緩繳付貸款本息6個月及展延貸款還款期限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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