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交易 跨大步走 擬開放銀行發行連結新台幣、美元的穩定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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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訂定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專法草案,將在今(13)日召開公聽會,最大亮點是允許發行人(應指銀行)可發行連結法定貨幣,包括連結新台幣、美元等穩定幣,以做為法定貨幣和虛擬貨幣交易的橋梁,這將讓虛擬資產交易全面迎向新時代。
但因目前全球主要流通的USDC、USDT都屬美元穩定幣,幣圈認為,由台灣銀行業發行連結美元的穩定幣,能否讓全球投資人接受,也是一大挑戰。
據金管會規劃,今邀集央行、VASP公會、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代表做公聽會後,3月將辦理法規預告,並在6月底前將專法草案報送行政院。
VASP專法草案共七個章節,總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公會管理、穩定幣發行及管理、管理與監督、罰則及附則。監理重點包括組織型態、資本額、人員資格條件、財務報告及客戶保護等。
最大亮點是允許銀行發行「穩定幣」。據草案「穩定幣」定義: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的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的虛擬資產。換言之,發行人可發行新台幣、美元、歐元等連結多種法定貨幣的穩定幣。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坦言,歐盟規定,穩定幣除了法幣,還可連結資產,但台版VASP定義中「卻缺了資產這一塊」,若未來有業者發行連結黃金的穩定幣,恐讓金管會陷入無法可管的窘境。
穩定幣只限連結法幣,若連結其他資產者,只能視同虛幣,發行面管不到、VASP又沒上架,但市場卻流通這樣的「商品」,建議金管會在定義上增列「資產」彈性,實務上可循序漸進開放。
穩定幣草案有三大重點,一、採「許可制」,發行人資格、申請程序、穩定幣種類得經金管會和央行同意,二、發行人需設置與維持足額的準備資產,並存放在境內的金融機構以供穩定幣持有人贖回,三、準備資產需與發行人自有財產隔離。
另對VASP業者管理,業者聚焦過渡期限、承作資本額高低、罰則三大項,前者是將在專法上路後六個月內,業者需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並在專法施行後15個月內取得金管會核發執照。
金管會認為,法規公告到真正立法實行,還有一段非常長時間,因為還得經立院三讀,這樣的準備期限不是問題。
罰則部分,若屬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最重關十年得併科1,000萬至2億元罰金,若是無照幣商,最重關七年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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