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基準日7月24日 證券投信先整併

金管會前天批准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的合併案,經雙方董事長共同議訂「新新併」合併基準日為七月廿四日。此外,下半年重頭戲是旗下子公司整併,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指出,基於IT系統複雜度和IFRS接軌的考量,證券及投信會先行,其次是銀行,保險則會於明年底再推動整併。
台新金與新光金總經理及財務長昨受訪,針對今年股利配發,林維俊說,以台新金去年每股EPS一點三九元來看,有為台新新光金控配出每股一元以上的實力。
由於合併基準日訂在七月廿四日,當天新光金股票就會下市,因此今年的普通股利會延後至八、九月發,關於新光金先前發的甲特、乙特的特別股利則提前在七月就會拿到。另外,兩家金控將於六月廿三日舉行股東會。
林維俊說,未來會據顧問公司的建議調整公司管理架構。他表示,希望所有主管都能夠留下來,「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會是非常得力的副手,會拜託他留下來」。目前規畫由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擔任董座,他則擔任金控總經理。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新光金控董事長魏寶生昨都發出員工信。吳東亮指出,這次合併不只是台新和新光發展的重要一步,也為台灣金融業的未來開啟新可能;接下來合併的工作雖有很多挑戰要克服,但是也意味著有更大的舞台供員工發揮。
魏寶生則形容未來雙方是「強強聯手」,合併後的台新新光金將成為國內資產第四大金控,他相信合併後將提升新光金員工職涯的發展與競爭力,並能打國際盃。
至於「新新併」後台新金是否須對新壽增資、新壽資金缺口、台新金財務能力能否支應等問題,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昨說,依台新金對新壽財務預測,評估在ICS(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十五年期間及新壽未來CSM(合約服務邊際)累積下,台新金不需再對新壽增資。
蔡火炎說,金管會仍請台新金出具「增資承諾」,一旦新壽清償能力不足時,台新金需負起增資義務,讓新壽清償能力符合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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